2017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一:
公司领导、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4月4日(星期二、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二、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放假期间正常上班的部门,应在3月30日上午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至综管部。
四、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
特此通知。
2017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二:
各部门:
国家传统节日清明节临近,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对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2017年4月2日至2017年4月4日,4月5日正常上班、上课。
2、请全体教职工、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返校。
3、假期离校回家学员,需到辅导员处做好离校登记工作,路途注意安全以及保管好各自的随身物品,到家后需及时跟辅导员取得联系,以确保安全。
4、学员离校时需整理好各自寝室物品,放到指定地方,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好,若不便带回家,可交由校方代为保管。离校时需关好各自寝室门窗、关闭水电。
5、4月2日下午辅导员组织安排学员进行全校安全、卫生大检查,辅导员做好回家、外出和留校学员的登记安排,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6、各部门组织安排好特殊岗位的值班人员,报校务会并到人事部门备档,做好值班记录。同时要求在放假期间对校园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7、食堂20xx年4月2日晚上停止供应夜宵,4月3日早餐至4月5日中餐停止供应,4月5日晚餐恢复供应。(夜宵不提供)。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2017年3月25日
2017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三:
各位同学:
根据国务院发布关于2017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2014-2015学年度校历安排,现将清明节放假时间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共3天。
4月1日(第六周星期一)的课程,学院不统一安排其它时间补课,如个别教学班需要补课的,请配合任课教师的安排。
清明节假前的上课由任课教师严格考勤,请同学们严格遵守上课纪律,以学习为中心,勿提前请假休假。教学管理部门将对放假前的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全院通报。
特此通知。请各位同学相互知照。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