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建立省、市、县、校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四级项目管理体系,完善“协同管理、分工负责、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市级工程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立市项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师培训科。市项目办负责市级工程的组织与管理,教科院、体卫艺科、教育技术装备与研究中心、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处等科室、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切合本区域教育实际的县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工程项目办公室和职能组。各级教研机构要做好研修过程中的专业跟踪指导工作。各级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管理部门要在研修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各中小学校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制定校级工程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组建指导团队
市县两级项目办要按照指导团队成员遴选标准,遴选一支素质较高、专业过硬、乐于奉献的专业指导团队,切实肩负起本区域内全年工程的学科引领和指导任务,确保研修质量。市级指导团队将在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建设工程人选和往年优秀指导教师中遴选的基础上,由各县级项目办推荐补充。县级指导团队由各县级项目办负责遴选产生。
三、跟进过程管理
各县级项目办要及时组织二级培训,将省教育厅关于工程的组织实施、研修平台的操作使用、学分的登记管理、校本研修方案的制定等要求,传达至各中小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要加强对县域内工程实施情况的宣传报道,每周至少要向市项目办报送一篇相关信息。信息报送情况将在工程结束后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综合考评。
烟台市教育局
201x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