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的进程加快,2月份以来,各建筑工地陆续开工,有关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投诉有增无减。为有效遏制夜间施工扰民现象,市执法局渣土监管大队认真解决市民诉求,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从3月20日开始,开展为期10天的“治理噪音扰民,我们在行动”的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专项整治行动以净化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
该大队提前介入,加强宣传,在每个建筑工地开工之前,主动管理,建立开发商、施工方和渣土方三级联动机制,并向他们详解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确需进行夜间连续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提示施工方须于施工前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单位获准施工审批后,通过在施工现场张榜告示、向噪声污染区域内的居民送达通知和致歉信等方式进行公告。同时,明确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必须严格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未经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私自施工扰民的建筑工地,一经发现即被依法立案处罚。
关于噪声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五类环境噪声标准,并且有各自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适用于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的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除此之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能超过标准值15分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噪声污染问题,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有的则表示“貌似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管”,有种“投诉无门”的感觉。
对此,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工业企业噪声,市民可向环保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86690035;高音喇叭、社会生活类噪声,市民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110;其他噪声,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