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停车场收费定价要在综合考虑资源占用成本、交通结构调控成本、设施建设成本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城市中心区高于城市外围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则,采取差别化费率调控停车需求和停车资源,合理确定不同车型、不同停放时间的停车费率。
停车场服务收费根据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核定停车收费标准。车辆停放者可以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行为;可以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
目前我市对路边的临时停车场收费是有统一标准的:15分钟内免费,超过15分钟、不足两小时收费5元,之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晚报报道中的这类停车场属于物业管理的社会公共停车场,此类停车场收费采取市场调节价,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我们对他们的监管范围包括按规定设置醒目、统一的停车场(库)标志牌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车辆停放信息公示牌;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票据。
社会公共停车场要在停车场入口或者收费处有明确的价格公示,让停车的人有一个预期,可以安排自己的停车行为。市民如果遇到不按照明码标价执行或不提供正规发票的行为,可向辖区公共临时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