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新闻网以《活该呀!包头这伙人乱收停车费被处理了……》为题报道了联合执法队整治达丽雅、东方明珠停车场乱收费的现象,市民们关注度极高,新闻网后台也有很多市民反映了乱收费的停车点。
就市民们关注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停车秩序管理中队的张警官。
张警官提供了一张市区备案停车场情况汇总表,表上是全市60处已登记、备案的停车场,除了这60个停车场,其余停车场都不具备收费资质,车主可拒绝交费,如果遇到强行索要的行为,车主可报警。
同时,根据市物价局规定,所有停车场均需按“针对中、小型汽车,前10分钟免费停车、小时内2元、1小时以上每小时增加1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10元”规定收费,如果已备案的60处停车场不符合这个收费标准,也属违法行为。
车主可以在停车时观察一下停车场的收费口有没有“包头市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备案证的停车场收费都是合法的,但如果收费不合理,也同样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