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咸宁市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秩序,利用价格杠杆合理配置车辆停放资源,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由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咸宁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通知》(咸发改价格【2020】55号文),咸宁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于5月1日正式开始收费。涉及城区七条道路:银泉大道、金桂路凯翔康城路段、桂花北路、潜山路、咸宁大道、长安大道、淦河大道共计2213个泊位。
区域分类收费 2小时内最低3元一类收费区域: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超过1小时至2小时收费5元,2小时后,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
二类收费区域: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超过1小时至2小时收费3元,2小时后,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6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一、二类区域均免费停车1小时,20:00后免费停放至次日7:00。
湖北省内周边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情况自2015年10月湖北省停止收取城市道路行政事业性停车费以来,道路公共停车资源的管理就处于无序状态,亟需解决。按照“谁使用谁交费”的原则,武汉、黄石、随州、襄阳也开启了道路停车收费。
黄石市:一类区域道路共24条,停车泊位共计3870个,人行道16条,停车泊位2645个。
小型车辆停车在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费;30分钟后,第一小时每泊位收费2元,后每30分钟加收1.5元,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泊位最高收费20元;大型车辆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随州市:一类区域:第1小时每泊位3元,自第2小时起,每小时加收4元,以此类推,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日累计收费额不超过50元。
二类区域:第1小时每泊位3元,自第2小时起,每小时加收2元,以此类推,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日累计收费额不超过25元。
三类区域:第1小时每泊位3元,自第2小时起,每小时加收1元,以此类推,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日累计收费额不超过10元。
临时停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每日21时至次日7时30分,在上述区域内停车,免收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