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按不同时段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白天工作时间实行3小时免费,停车3小时后每车每小时2元;晚上19:00-早上7:00实行30分钟免费,停车30分钟后每车每小时3元。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按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时收费。
二、一次停车24小以内,每车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
三、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放服务费减半收取。
四、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放服务费。
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