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发布《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定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公告称将自2019年8月2日起,对永定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收费范围涉及交警部门在城市道路上依法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交警部门在巷道依法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以及公园、 广场 、已征用土地等其他公共场所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
根据《通知》内容,即停即走(15分钟内免予收费,超过15分钟则前15分钟一并计费)的车辆免予收费,另外,对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免予收费。
根据创卫要求,避免影响交通和城市面貌,今年市城区取消了不少临时停车位,以后将如何解决市城区停车难问题?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黄民主介绍,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安排,今后临街单位将开放本单位的停车位给社会车辆停车;各办事处、居委会也会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在各自辖区内开辟临时停车位;
规划部门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会要求各新建项目足额配备停车位;交投部门也将有规划的加大公共停车场的新建力度;市区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城管以及各办事处、居民小区将加大管控力度,逐步规范市城区的道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