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办理离婚证需要双方自愿并且携带户口本等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
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
地址:株洲大道北1
电话:(0731)28837787
株洲市荷塘区民政局
地址:新华东路1468
电话:(0731)28428457
株洲市各区民政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