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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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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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省人才18条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促进引进、留住和用好人才,根据《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认定白山市享受吉林省“18条”人才政策对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在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白山市外引进(含柔性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协议)的人才;

2.“人才18条政策”出台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协议),且在合同期内符合条件的人才。

3.符合我省“人才18条政策”扶持条件的省内人才。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3.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4.A层次人才无年龄限制;B、C、D层次人才年龄一般情况不超过60周岁,E层次人才不超过50周岁,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审核认定

(一)认定方式。按照人才业绩成果情况,进行材料认定。人才奖项或称号能够与吉林省人才目录直接对应的方可采取材料认定。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程序。享受“18条”人才政策对象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本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审核后报市人社局专技科。申请材料包括:

(1)《白山市享受吉林省 “18条”人才政策对象认定申报表》(详见市白山人社局官网http://hrss.cbs.gov.cn/gzdt/tzgg/202007/t20200727_622403.html);

(2)荣誉称号和业绩贡献证明材料;

(3)户口簿(护照)、身份证或居住证。

(4)申请人在市内工作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工作合同、协议、参保证明等)。

2.审核认定。由市人社局统一受理审核,开展认定工作。

自受理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并提出认定意见。

3.公示及备案。对经认定符合享受我省“18条”人才政策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享受人才“18条”政策待遇对象申报认定工作是加快推进我市人才政策落地见效的关键一环,涉及广大人才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认定申报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开展当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确保吸引、集聚和用好各类人才在白山创新创业。

2.加强宣传引导。市直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吉林省人才“18条” 政策的学习、贯彻,结合我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服务创新驱动转型振兴的若干意见》及九个具体配套方案,加强人才政策宣传,通过宣传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挖掘工作亮点,总结提炼工作成果,全力打造吉林人才政策名片,努力为我市引才、留才、用才、育才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助力“一谷一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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