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张家界出台《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聚焦引进、培育、扶持人才及团队引进,力争将张家界打造成为区域人才数量集聚度高、人才智力贡献率大、产业发展融合度好、具有吸引力的“人才高地”。
根据《办法》,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对象主要针对两院院士、省“*”等高端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或拥有一流学科大学的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研发能力强、技术精湛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实用型人才。《办法》明确,对入选的创业创新团队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团队资助,个人最高给予78万元购房、安家、生活补助,特殊人才还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据了解,该《办法》顺应了张家界作为旅游城市对文化旅游人才的需要,将全国旅游业青年专家、中国影视大奖获得者、中国戏剧奖·梅花奖获得者、外语高级导游、省十佳“金牌”讲解员等列为引进对象。同时,还首次将职称、学历不高,但实战能力强的实用型人才纳入引进范围,并将经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录用或聘用的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纳入了政策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