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补贴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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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城市对于引进人才补贴政策不一样。但大多数为住房补贴、创业补贴、福利补贴等,数额也不定。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2021年福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补贴发放时间,仅供参考!

补贴政策:

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可享受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和福州市三个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可申请享受100万元、130万元、180万元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各县(市)区也积极提供人才周转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措施,解决引进各类毕业生住房问题。

政策补贴细节:

行政挂职类博士待遇:

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4所高校及同济大学规划建设专业全日制应往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以福州市属企业为平台,择优选拔,以挂职形式选派到县(市)区和急需人才的市直部门服务,签订3年服务协议。

第1年选派到基层锻炼,经考核合格后再选拔到相应党政岗位挂职。原则上按照市管企业副职领导薪酬,税前年薪不低于35万元。

在3年聘任期满后经考核称职以上的,或经一定范围内公开选拔优秀的,且自愿在福州市再服务5年以上的,按规定要求批准后,调任挂职单位的相应领导岗位,因职数或其他原因限制的,也可调任相应单位的非领导岗位;也可续签3年服务协议,继续按市管企业副职领导的待遇挂职服务。

其他高校的优秀博士,符合2018年引进优秀博士公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选拔引进,聘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派到一线工作岗位储备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调任党政机关正科级职务。引进的博士生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还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分3年等额发放),作为党政机关干部的战略性储备资源,列入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对象,跟踪管理。

事业单位类博士待遇:

福州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可免笔试,通过面试考核形式直接聘用,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限制。引进的前3年内绩效工资单独核定。

企业类博士待遇:

根据企业实际与博士商定工薪待遇等事宜。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对经认定纳入“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都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分3年等额发放。

此外,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博士落地后,如符合省、市其他人才项目条件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省、市其他人才奖励。颁发“闽都博士卡”,持卡对象可享受人才奖励、落户快捷、子女教育、酒店式人才公寓等服务。

录用硕士及本科毕业生优惠的配套政策:

一、奖励补助

针对工科类专业人才,受聘于福州市企业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在福州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的,经认定可获得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的企业聘用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针对福州市紧缺急需毕业生,“985工程”“211工程”等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经认定符合福州市紧缺急需人才的,落地1年后按硕士每人3万元分期给予人才奖励。

二、住房优惠

符合《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紧缺急需专业硕士毕业生,经认定后可申请租房补贴(500~2000元/月,发放3年),或申请购买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条件的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可申请45~65平方米的社会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可申请45~65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的6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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