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义务教育入学要求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有学上
人民网西安5月5日电(张龙)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陕西省义务教育依然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保证每位适龄儿童“有学上”。
陕西省所有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入学,实现100%的公办小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0%以上的公办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初中90%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就近入学。小学入学学生应为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学生为小学毕业学生。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要纳入流入地政府保障体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统筹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明确招生入学条件和程序,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编制,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