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时间及入学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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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山市屯溪区发布《屯溪区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学区划分范围及招生计划如下:

市实验小学:北海路?苹果山路?徽山路?新安路?滨江西路?华山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柏树小学:北海路?仙人洞路?新园西路?劳动里?乐善里?利民路?新安路?徽山路?苹果山路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长干小学:新安路?利民路?乐善里?劳动里?新园西路?仙人洞南路?滨江中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大位小学:仙人洞南路?新园路?安东路?滨江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3个教学班。

荷花池小学:仙人洞路?北海路?阜上路?新园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3个教学班。

育才小学:北海路?阜上路?新园东路?安东路?黄山东路?天井坞所围成的以北区域。招生计划:2个教学班。

屯溪东城实验小学:天井坞、黄山东路、安东路、滨江东路所围成的以东区域。屯光镇范围内其他学区学生可以申请进入该校。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屯溪现代实验学校:横江桥西桥头、横江路、率水路、西海路、占川河、黄山学院北区老大门所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5个教学班。

屯溪龙山实验小学:占川河、西海路、率水路所围成的、隶属于黎阳镇管辖范围的以西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黎阳镇中心小学:黎阳镇隆阜一村;隆阜二村;隆阜三社区;隆阜四社区。奕棋镇珠里村、水碓巷、徐村、竹墩村、上叶村、下林塘的村民子女也可至黎阳镇中心小学报名。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屯溪江南实验小学:稽灵山社区、阳湖社区、洽阳社区、柏山社区、三充村。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黄口小学:黄口社区、兖山社区。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柏山小学:兖溪村、紫阜村范围内。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奕棋镇中心小学:奕棋村、徐村、林塘村、查塘村、博村、江村范围内,以及以上各村范围内商品住宅小区。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区内其余乡镇学校教学点学区范围及招生计划由各镇中心学校确定。

二、招生办法及程序

以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为原则,以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户籍地址和监护人(父母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房产为依据,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屯溪区一年级的招生,划分为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分别进行登记招生。

(一)屯溪户籍适龄儿童

(1)申请入学登记的时间和地点:登记时间为7月8日-9日;登记地点设在各公办小学校园内。

(2)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孩子户口簿;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证明材料(即学区内房产证)。

(3)凡符合条件的屯溪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报名材料于规定的时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审批。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登记时间和地点:申请入学登记时间为7月8日-9日;登记地点设在各报名点(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点分布图)

(2)本市非屯溪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父母在屯溪地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据或完税证明(由社保(查询办理)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办理)缴费证明及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

2、父母在屯劳动就业合同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父母在屯购房证明或租赁合同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外地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在屯满一年居住证;

2、父母在屯溪地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据或完税证明(由社保(查询办理)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办理)缴费证明及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

3、父母在屯劳动就业合同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父母在屯购房证明或租赁合同

5、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预报名点分布图,携带报名材料于7月8日?9日到居住地附近的育才小学、东城实验小学、江南实验小学、龙山实验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三)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

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方案由各民办小学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制定。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查备案,不得超班额招生,不得超过年检核定规模,招生应立足于中心城区生源,招收的学生须年满六周岁。

三、就读学区认定原则

1、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与父母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父母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符合“两统一”要求,为学区内固定生源,可在申请就读学校就读。

2、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与父母户籍在一起,但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不一致,以父母房产证地址为准,在父母房产所在地即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3、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在其出生后,其户籍与父母户籍均与祖父辈户籍在一起,且与祖父辈同住一处,可在祖辈房产证处学区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上门核实无误且有空余学额情况下,可安排其入学;若申请就读学校学额已满,将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至有空余学额学校。

4、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属于挂靠在其它亲属户籍地址上,监护人不能提供在屯有效的住房证明,预报名时可根据户籍地址,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预报名点进行预报名登记,待预报名后将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鉴于中心城区学校师资和校舍严重不足,凡来屯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后,区教育局将根据区内学校预报名实际情况及监护人在屯溪区购买房产、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等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其就读学校。请各位家长于8月25日到预报名学校查看就读学校分配情况,并于9月1日到分配学校正式注册报名。

6、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区教育局将根据全区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就读学校: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的;③已报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④擅自选择学校跨地段申请或在几所学校重复报名的。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

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咨询小组。制订本校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及学区示意图(具体到各小区名称),并上报我局教育科审批。招生期间,各学校要在校门等显眼处张贴有关招生说明,公布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具体地段,公开招生程序以及具体报名的时间、条件和地点。各学校要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切实做好招生咨询及招生服务工作,严禁推诿或直接把招生矛盾上交。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本方案。各学校不准招收不足龄的儿童,严格控制班额,所有学校一律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实行常态均衡编班。编班工作由各校负责,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编班工作实施意见须报区教育局审定。公办小学不准跨县(区)招生,不准拒收学区内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报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要严格按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严禁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小学新生。

切实保障盲、聋哑、弱智等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原则上,盲、聋哑等儿童到本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三类残疾儿童,各校不得拒绝接收。

(三)加强招生工作的检查督导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各中心校要加强对所辖学校招生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局将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生程序是否规范,有无超计划招生等。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招生期间,我局将设立招生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2596229(教育科);投诉监督电话:2596228(纪检组)。

屯溪区教育局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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