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春季中小学课本作业本费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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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今年春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日前出台。今年继续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全部实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继续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实行免费提供作业本。

据介绍,我市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如下:小学一至六年级作业本费8元;初一至初三年作业本费13元;高中一年级课本费139元,作业本费18元;高中二年级课本费86元,作业本费18元;高三年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18元。

市有关部门重申,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应按照阳光价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校务公开,在校内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课本(含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为必选部分,每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版本,由学校统一征订,各校应根据课程计划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同时,严格执行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课本费、作业本费属于代办费管理范围,必须严格遵循“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进行分项核算,学校应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主动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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