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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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只有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社会稳定才能具有坚实基础。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1】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涉土问题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不断规范和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明确2017年度全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任务的通知》(绍维稳办〔2017〕1号)、《关于印发〈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信访风险评估制度〉等六项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绍市土资〔2011〕7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解决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采取“由点及面,自上而下,逐步推进”的工作模式,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分析、预测和评估,促进土地征收、权属纠纷调处等重大国土事项决策和项目实施方案的完善,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发生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形式

为确保我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执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分局、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局,负责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联系及上报工作。

三、评估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指市局各处室、单位及市直各分局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制订、项目实施、改革措施等。

1、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土地征收项目及征地区片综合价调整事项。

2、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土地公开出让、基准地价调整事项。

3、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土地权属纠纷调处事项。

4、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规划调整事项。

5、涉及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大决策措施,采矿权出让事项。

6、其他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决策或项目实施事项。

四、评估内容

风险评估应围绕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来展开。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政策调整或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

2、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的诉求。

3、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并组织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

4、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五、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或实施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即作决策、出对策、上项目的局处室(单位)、各分局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局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六、实施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由责任主体在定决策、上项目、出对策前确定需要风险评估的事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的内容、方法、程序、时限等。

2、开展调查论证。由责任主体按照评估方案采取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形式,征求利益各方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召开分析论证会,邀请有关人员、相关专家及群众代表参加,会后形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3、评估报告讨论。由责任主体将《评估报告》提交集体讨论。集体讨论应当对稳定风险作出评估和决定。存在严重风险的为一级风险,不予实施;存在较大风险,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为二级风险,暂缓实施;存在一定风险,但可以控制的为三级风险,在制定防范措施后予以实施,风险较小的为四级风险,准予实施。

4、坚持全程跟踪。重大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评估责任主体要不断听取情况反映,进行动态检查和评价,跟进对策措施,及时预防和化解新的矛盾、新的问题,确保将不稳定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确保评估项目顺利推进。

七、责任追究

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落实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的;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由局监察室依据《绍兴市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绍兴市委办发〔2008〕34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017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省两办下发的《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省稳评意见》)以及市、区开展稳评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开发区(街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动建立完善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社会矛盾源头性预防工程建设,全力维护开发区(街道)社会稳定,特制订2017年惠山经济开发区(长安街道)稳评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必经程序,促进各级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规范决策经济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扎实推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高端开发区建设和“平安长安”、“法治长安”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17年稳评工作总的目标是:围绕开发区(街道)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街道)、社区(村)二级稳评体系和稳评工作机制,按照“应评尽评”的要求,加大推进力度,创新工作举措,深化基层稳评“全覆盖”,提高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对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评估水平,全面提升稳评工作制度化、专业化、科学化目标,争取进入市区稳评工作先进行列。

具体目标任务是(详见2017年惠山经济开发区(长安街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1.各社区(村)年内完成2-3个稳评项目。

2.各园区(中心)年内完成2个稳评项目。

3.开发区(街道)对应区级层面开展稳评工作的重点职能部门的业务部门全面推动和落实稳评工作,原则上年内完成1个稳评项目,其它部门完成1个稳评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一)巩固和深化基层稳评网络“全覆盖”。一是要扩大开发区(街道)稳评组织网络。今年在原有覆盖各部门、各园区(中心)、各社区(村)稳评组织网络的基础上,对应区级层面确定的稳评重点职能部门的业务内容,突出抓好向开发区(街道)稳评职能部门的拓展和延伸。原则上,与区重点职能部门对应的部门及业务所对应的条线都应纳入稳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兼职稳评员,全面实施稳评工作。二是要完善开发区(街道)稳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深化稳评“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规范统一稳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各部门、各园区(中心)及各社区(村)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三是要强化考核激励。今年,开发区(街道)将稳评工作内容纳入各部门、各社区(村)政法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政绩考评内容,确保稳评工作落到实处。

(二)扎实推行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和职能部门重大事项实施的稳评嵌入机制。一是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稳评工作机制。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基本要求,结合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开展稳评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发区(街道)和各社区(村)要建立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稳评工作机制,即在讨论决定出台和实施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政策、改革改制、社会管理措施、建设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大型活动之前,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稳评,并将稳评结论纳入决策依据。二是完善开发区(街道)重点职能部门稳评嵌入机制。开发区(街道)重点职能部门在制订出台事关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相关文件和实施社会管理事项、重大项目之前,应组织开展稳评,作为科学决策依据之一。开发区(街道)法制员在审核开发区(街道)文件送审稿的同时,审查文件起草部门是否经过稳评,以促进开发区(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把稳评作为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认真落实稳评措施。三是抓好对应区级层面重点职能部门稳评工作的拓展延伸。开发区(街道)各对应条线职能部门要根据开发区(街道)基层稳评网络“全覆盖”目标,主动与区级层面开展稳评的重点职能部门对接,按要求建立稳评工作机制,受领稳评目标任务,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培训,全面开展稳评工作。

(三)规范有序抓好稳评工作的深入推进。一是要量质并举,狠抓工作进度。各部门、园区(中心)、社区(村)要按照“注重数量、确保质量、抓好进度”的工作要求,于年初抓好稳评项目的梳理集中报备,年内新增项目要随时报备。同时,对每个项目要严格按照所确定的评估时间完成项目评估工作。在评估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稳评意见》规定的“确定报备项目、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评估报告、强化风险监控”的评估程序,围绕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突出抓好民意调查关键环节,充分排摸各种风险源点,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风险。对完成的项目要按照统一规范标准,分级分类做好台帐制作和归档工作,切实提高稳评质量。二是要强化稳评员业务培训。开发区(街道)维稳办将根据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讲课、经验交流、个案剖析、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稳评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稳评员队伍的业务水平。三是要深入推行“第三方”评估机制。在去年探索推行“第三方”评估的基础上,今年将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要求,继续拓展“第三方”社会化评估工作,不断提升稳评工作的公信力和客观性。四是要完善专家库建设。根据省市区关于稳评专家库建设工作要求,继续选聘各行业领域、职能部门精通专业知识和稳评业务的专家参与稳评工作,进一步充实开发区(街道)稳评专家力量,提升稳评工作科学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网络,落实稳评责任。在进一步健全开发区(街道)、社区(村)二级稳评组织网络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稳评主体,落实稳评人员、责任和经费保障,确保稳评工作有人抓、有人做,落到实处。

2.坚持条块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开发区(街道)维稳办要强化本地区稳评工作的组织推进,重点职能部门在抓好本部门稳评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各园区(中心)、社区(村)的业务指导,合力推进稳评工作深入开展。

3.加强检查考核,完善奖惩机制。严格按照《省稳评意见》的规定要求,明确把建立健全稳评机制、开展稳评工作情况纳入平安法治创建的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作为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明确严格落实稳评责任追究制,对应评未评、或没有按照要求开展稳评以及不根据稳评结论作出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党纪政纪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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