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

思而思学网 2024-01-24 15:55:03

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组织工作会议和省、州《2015?2020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基层党建“示范引领工程”,根据《恩施州示范基层党建创建工作方案》(恩施州组通〔2015〕63号)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开展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我县强力推进“四大工程”、全面拉动“三大发展”发展战略,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深化“五个基本”、推进“六个优化”、落实“八项重点工作”,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争创省级党建工作示范县为目标,坚持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分级负责、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党建引领、促进发展,指导和支持各乡镇、各部门大力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创建目标

以农村、城镇社区、非公企业等领域基层党组织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采取一次性规划到位、按年度分步实施、分领域分层次创建的办法,在县、乡两级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县和省、州示范基层党组织,力争在全州、全省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影响较大的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具体目标如下:

(一)基层党建工作示范乡镇。以争创省级党建工作示范县为目标,全面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乡镇,具体创建时间由各乡镇党委根据全县规划和乡镇实际自行申报。

(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基层党组织。根据州委下达我县的创建计划指标,全县拟创建州级示范基层党组织130个。(具体名额计划见附表一)。

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各乡镇党委在全县统一创建“318”、“209” 国道,“天二公路”省道三条党建示范线的基础上,以自然地理分布、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布局为依托,结合乡镇实际,重点打造一批“公路沿线村”、“人口集中村”、“区域中心村”、“产业发展村”,连点成线、聚片成带,因地制宜打造具有规模效应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线、示范片和示范带,从而发挥整体示范作用。

三、创建标准

(一)示范乡镇创建标准

1、组织体系健全。以乡镇党委为领导核心,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系统管理为辅”的原则,健全和规范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乡镇站、办、所和辖区内“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创新村级党组织设置,积极创建“区域型”、“产业型”、“特色型”党组织,采取“支部+协会”、“村村联建”、“村企联建”等模式,加大在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力度;按照“三建三全”(党小组建在网格、党支部建在小区、党委建在辖区;社情民意全掌控、矛盾纠纷全化解、为民服务全方位)工作模式,规范设置社区党组织,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委制,构建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积极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和行业,采取单建、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流动型”党组织,不断扩大流动党员管理服务覆盖面。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程序规范。

2、骨干队伍坚强。按照 “一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致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标准,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推行村级党组织“一诺双评”(村书记公开承诺,党员评议、群众测评)制度,强化村(社区)书记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村(社区)书记正常退出机制,及时调整不称职村书记。积极选派和管理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现二、三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全覆盖。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断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吸收“双带”能力强的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的优秀分子、企事业单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加入党组织。每村每年至少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两年内有1-2名发展对象。每村35岁以下年轻党员人数不少于2人,后备干部数不少于3名。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均有党员。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建立教育培训台账,每年集中组织培训村“两委”干部不少于1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积极推进党员“创业致富计划”,每年培植1?2个“双建双带”示范基地,选树2?3名党员“双建双带”示范标兵,培养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

3、制度机制完善。乡镇党委议事决策、工作运行和干部教育管理、党内关怀帮扶和激励机制等健全落实。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健全,群众“说事”、“议事恳谈”活动深入开展,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常态化并形成制度。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并形成长效机制。《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党员管理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上一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规范》全面落实,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务实管用的工作和管理制度。

4、基础保障有力。严格按照标准,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干部。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具有必备条件,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阵地建设水平普遍较高,乡(镇)域范围内无阵地建设空白村(社区)、危房村(社区)。示范村(社区)阵地建设达标,符合“1?5?1”和“六有”标准,同时便民服务、党群活动、电化教育、档案管理、文化娱乐等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较高,“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普遍建立,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有机对接,农民办事“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目标基本实现。

5、党群关系密切。以服务为根本宗旨,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积极推动乡(镇)域范围内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乡镇党委认真落实“岗位在村、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两坚持、三走遍、四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分片包村,主要领导坚持带头到问题多、困难大的村驻点,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每年要走遍所有村,驻点领导每年要走遍所有村民小组,驻村干部每年要走遍所有农户,掌握小组社情动态、农户基本情况、热点难点问题和特殊家庭情况)工作法。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党员、困难群众,互联互促。村级党组织“三关爱六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党员信贷帮扶合作社推广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包组联户,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认岗承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群众满意、党员满意。

6、管党责任落实。乡镇党委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党建工作领导联系点制度健全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分片包村、驻点指导,督促示范点建设。乡镇党委书记作为抓当地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上级党委要求,“六个一”的基本任务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公开承诺、“思而学教育”(联述联评联考)责任考评、村(社区)“两委”班子“星级”示范管理等制度机制贯彻落实。示范基层党组织创建成效明显,示范村(社区)党组织数占乡镇村(社区)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依托示范点,打造示范带,形成了党建工作示范区域,且村有亮点、乡有特色,形成品牌。

7、服务成效显著。围绕中心抓党建,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服务当地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乡(镇)域范围内产业结构优化,特色支柱产业突出。乡(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在州、县年度综合考核排名中领先或进位幅度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党组织服务党员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二)示范基层党组织创建标准

1、领导班子好。班子成员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政策水平较高,服务意识和群众工作能力较强,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能出色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党组织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带头公开承诺,带头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严于律己,廉洁勤政,无违法违纪问题,群众认可度较高。班子集体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按规则议事决策,按要求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战斗力、凝聚力较强。

2、队伍建设好。党员党性强、作风正,整体素质较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骨干带头作用明显。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培训经常,监督管理有效。按期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活动,做好民主评议工作,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投票表决等制度,积极引导、吸收生产工作一线的业务骨干和社会各行业的优秀分子入党,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结构不断优化。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志愿者、结对帮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完善,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关爱帮扶、权益保障得到落实。

3、工作制度好。党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管理监督制度。“三会一课”,党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党内生活制度坚持较好,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健全。村级党组织“三关爱六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普遍推行;城镇社区全面推行大党委制,深入实施“三五三三”(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网格党小组“三级网络”;阵地建设规范化、资源配置集约化、共驻共建契约化、管理服务信息化、工作保障制度化“五化”要求;社区工作者、党建网格员、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社情民意收集掌控“零遗漏”、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激化”、 便民服务高效快捷“零距离”“三零”目标)工作法;机关党组织“走在前头、作出表率”,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三万”、“双联双促”、“三抓一促”、“城乡互联、结对共建”等活动,机关干部转作风、下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两新”组织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企联村”、“三进三促”(进企业、促发展;进农村、促增收;进社区、促和谐)活动。党内关怀帮扶与激励机制健全,党员活力和归属感、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党组织书记公开承诺、“思而学教育”(联述联评联考)责任考评、“三化”(党建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考评化)项目管理等党建制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

4、活动阵地好。村级阵地建设达标,符合“1+5+1”和“六有”(有规范的设在一楼的便民服务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有硬化的户外文体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新建阵地户外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有统一的村情简介和服务网络图;有“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平台;有电子显示屏;有“农村小康•远教导航”室外剧场)标准。坚持建管用并重,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实体建设与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同步推进,双轨运行,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项目有效对接,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城镇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规范适用、功能完善、面积达标(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户外文体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机关党组织活动场所硬件达标、功能完备、管理规范、使用充分,能满足党员群众需求。“两新”组织要建好用好党员职工活动中心(活动室),达到“六有”(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标准。

5、保障机制好。党建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一定三有”、“三有一化”等政策全面落实,党组织办公、活动经费和干部报酬待遇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能满足基本工作需要。

6、工作业绩好。坚持把上级的要求与自身实际相结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性开展工作,有效推进本地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日常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好,年终考核成绩优秀。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工作实绩突出,在本地本系统本行业处于先进行列。结合各自领域的特色和重点,扎实开展示范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专人负责,创建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效果明显。

7、群众评价好。党组织以人为本,为民办事,廉洁勤政,工作措施和方法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组织、党员和群众满意,考核测评时满意率在90%以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服务效果群众认可,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党群、干群关系融洽,没有因工作不作为或失误引起的群众投诉、举报、上访等情况发生。

四、方法步骤

示范创建周期与实施《建始县2015?2020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同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计划。创建计划按照一次性规划到位、按年度分步实施的原则分类分层申报。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机关、示范“两新”组织党组织创建计划以乡镇党委和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为单位进行申报(表样见附表四、五、六),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二)培育典型。各乡镇党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要根据不同领域党建工作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突出行业特点,紧扣行业实际,培育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典型;要鼓励创新,为培育典型营造一个宽松的试验、示范空间。对老典型要挖掘新亮点,实现做优做强;对新典型要创新特色,实现做响做亮,着力打造一批党建示范“精品工程”,形成品牌。

(三)考核验收。县委将结合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分年度对示范基层党组织和示范乡镇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择优推荐省、州级示范基层党组织,省、州命名的示范基层党组织的考核验收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四)巩固提升。坚持边创建、边巩固、边提升,做到创建成功一个、辐射带动一批。对已命名的示范基层党组织和示范乡镇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指导,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核,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要把示范创建任务纳入每年书记公开承诺的事项,作为“联述联评联考”的主要内容,由党组织书记切实拿在手上,亲自抓。乡镇党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要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要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县委组织部将切实加强检查督办,适时以现场观摩会的形式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推动任务落实。

(二)坚持实事求是。示范创建工作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不搞一哄而上,不搞运动式创建,不搞形式主义。要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夯实“五个基本”,推进“六个优化”,切实落实“八项重点工作”和“六项工程”,真正使示范经验可信、可学、可推广,发挥综合示范带动效应。

(三)统筹推进实施。坚持把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力措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建示范带建设、消除村级阵地建设“空白村、危房村”、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规划》等工作结合起来,既注重示范创建,更注重面上整体推进,既突出重点领域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创建,又统筹推进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创建。

(四)加强总结宣传。要深入总结、广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引导各级各部门党组织扎实抓好示范创建工作。

各乡镇党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各乡镇各领域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出各自具体的实施办法。要明确示范乡镇的创建时间;四年创建的示范基层党组织总数及名称;分年度创建的示范基层党组织数及名称,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创建计划的电子版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创建计划的纸质版(附件五、六)由各填报单位及其党组织书记签字后传真至县委组织部

【2017年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2】

为深入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时代特色鲜明、示范带动效应强、党员群众公认的基层党建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决定在全县乡镇、机关、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创建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现就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一条主线、强化两项功能、聚力‘三型’建设”的抓党建工作总体思路,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培育一批“看有示范、说有经验、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基层党建工作典型。每年按照全县基层党组织数的15%创建党建示范点,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到2019年末,使全县各领域7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成为党建示范点。

二、基本原则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把示范点创建工作放到落实中心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找准党建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创出一条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同步发展的新路子。

2. 坚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理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一些适应时代特点、具有鲜明特色的创新做法,带动面上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3. 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逐年推进。立足于各自实际情况,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6个领域,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分领域制定创建的具体标准,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分年度实施,全县每年力争创建60个以上基层党建示范点。注重突出典型特色和实际效果,不搞互相攀比,不搞形式主义。

4. 坚持品牌打造、辐射带动、提升水平。要树立精品意识,推荐、培育和验收示范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培育的示范点,必须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真正以创建示范点的实际成果来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三、创建内容

1.领导班子引领力强。扎实开展“三型五好”班子创建工作,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新精神、新部署和新要求,主动适应“三个新常态”,积极践行“三严三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结协作、务实创新、廉洁勤政,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管理运行规范有序,“双联”行动、“瓜州先锋”行动等务实推进,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落实到位,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建工作考核位于前列。

2.党员队伍带动力强。聚力“三型”建设,争创服务型党组织、为民型干部、富民型党员,党员干部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实、业务精,在产业发展、信访维稳、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党组织书记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对上级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敏锐性高、执行力强;党员干部整体素质高,发展意识强,爱岗敬业,作风过硬,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服务载体创新力强。以“五争创、五带动”活动为载体,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分领域确定主题。在农村开展“党群连心”、“便民服务直通”工程,推进“文建明工作法”、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代理制等活动,创建先锋富民基地、培育先锋富民示范户成效明显,示范带动突出;在社区推行“民情流水线”工程,开展“社区服务365”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制度坚持的好,开展的活动内容丰富;强化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积极推进“功能型”党组织建设,建成社区数字化服务平台,做到实效管用,在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方面成效明显;在机关全面推进“思而学教育同创”、“双优双强”活动,深入基层帮办实事、协调对接重点帮扶项目,争当勤政为民表率,提高为民服务实效;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主题实践活动,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在企业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和党员“一线建功”活动,设置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先锋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

4. 活动阵地生命力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功能齐全、运行规范,硬件设施达标配套,教育党员、服务群众的阵地作用发挥充分;把活动阵地建成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经常性开展组织活动、教育培训、政策宣传、文体娱乐、信息发布等工作;工作资料健全完善、分类合理、查阅方便,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作用突出、成效明显,为群众活动提供服务好,阵地吸引力强、党员群众参与积极性高。

5. 机制制度约束力强。认真落实《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试行)》,坚持党员“三会一课”制度,活动开展经常且有特色;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活动;党建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推进、工作考核管理等制度务实管用;党务、政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及时到位。

6.工作业绩公信力强。深入开展争创“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代表“三定双征一承诺”等特色活动,把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到服务群众最前沿;大力培树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坚持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两抓两促”,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走在各自领域的前列,各项工作在同级同行业中保持领先水平。

四、方法步骤

1.精心谋划、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摸清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党建工作情况。要按照创建标准,研究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表,明确创建目标、内容、进度要求、方法步骤、保障措施、工作职责及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时限具体、措施得力。各级党组织要在每年2月底(2017年4月20日)前将创建方案上报县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选好典型、精心培育。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切实找准创建党建示范点的突破口,确定创建主题,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创建的党建示范点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示范带动效应明显,具有时代性、代表性和导向性。要结合党建示范点创建,依托“1236”扶贫攻坚和“双联”行动,积极鼓励和引导党员群众发挥自身优势和潜力,发展壮大一批党员先锋富民基地(先锋为民服务示范点)、着力培育一批党员先锋(为民服务先锋)示范户,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3.规范程序、严格考评。各示范点创建党组织要对照创建标准,先对创建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报请所在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各党(工)委进行初验,初验完毕后形成书面推荐报告,于每年4月底(2017年5月底)前将推荐报告报县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并提请县委命名。

4.注重长效、动态管理。示范点建成后,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把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示范点建设成果应用。对已经命名的基层党建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示范点要求的及时予以摘牌,在当年的党建工作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并责令重新创建。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县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在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各基层党组织也要把示范点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创建活动。要把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作为开展“五争创、五带动”活动的切入点,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落实。要结合县级领导干部“两包挂三包抓七联系”活动,层层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严格按照县委相关规定,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指导和督促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各示范点创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定期向包抓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邀请包抓领导检查指导和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循序渐进,推动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2. 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基本场所实用、基本设施完备、基本功能健全、基本制度规范”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实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保障体系。要充分整合项目、信息、资金等方面的资源,采取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集中资金投放的方式,将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社会各界投入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等有效整合,对确定为争创点的项目做到优先申报立项、优先安排建设资金、优先享受优惠政策,以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3.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工作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在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突出典型特色和实际效果,进一步细化示范点创建目标和要求,力求乡镇有亮点、社区有特点、村上有看点、机关有重点、非公企业和社会党组织有创新点。要建立督查落实机制,包抓联系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调研和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程和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委将结合“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的创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4. 注重典型引路,巩固争创成果。要及时挖掘发现、总结归纳示范点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推广,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浓厚氛围。县委每年开展一次党建示范点现场观摩,进行评价打分和工作通报。对创建工作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的,优先确定为中央和省、市工作督查、现场观摩的示范点。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面上,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以创建示范点的实际成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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