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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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正掀起一股学习邹碧华事迹的热潮。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那我们作为党的人民公仆,如何向邹碧华同志一样做一名作风优良的共产党员呢?我想从以下六个方面去理解和认识:

一、做一名作风优良的共产党员,必须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和信念,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也是我们每个共产党员的精神支柱、奋斗动力和前进目标。理想和信念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来讲就是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为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必须坚持以做好本职工作为重点,牢固树立全县上下一盘棋的思想,以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为原则,任劳任怨,埋头苦干推动工作。

二、做一名作风优良的共产党员,必须勇于建功立业

党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干事勤政。作为党员,作为领导干部是最大的失职,是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的表现;不干事,无政绩,愧对组织、愧对人民、当你回首往事时会对自己碌碌无为虚度人生而悔恨。大家都知道优秀邹碧华,他把为老百姓办实事是他最大的乐趣。这就是他冰雪气质,红梅品格的集中体现。做一名作风优良的干部,就要学习邹碧华那种坚忍不拔的奉献精神、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思想意识。

三、做一名作风优良的共产党员,必须有铁的纪律

纪律是一个集体的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的总和。纪律约束群体内所有成员,加强自我控制能力、保持良好工作秩序、服从合理命令、形成统一的步调,最终有效地完成任务。纪律是各级组织和全体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完成任务的根本保证。只有严明的纪律,才能促进和推动思想、意志和行动的统一。要做一名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就应该坚决抵制并跟这些不良现象作斗争,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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