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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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范文1】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高压之下腐败分子有所震慑,但还在窥测。从查处的案件看,作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都是纪律松弛、规矩不张。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了工作方针和方法。只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才能不断强化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对违纪违法问题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实践证明,“破法”必先“破纪”,落马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一些党员干部违纪之后未被及时惩处,结果从侥幸、害怕变得胆大妄为,最后触犯法律底线。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戚耀方在忏悔书中说:“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等‘小问题’看似不起眼,却违反了纪律规矩,如果刚开始时我能管住‘小节’、守住底线,就不会堕入腐败的深渊。”过去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助长了个别党员的侥幸心理,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佛山市在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的同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转变执纪方法,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信访监督、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有效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纪律是从严管党、依规治党的重器,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反复适用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达到对消极腐败现象“釜底抽薪”的效果。过去,公款旅游、大吃大喝现象屡禁不止;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难以落实;“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花样翻新;有的党员干部不违规不违纪、不吃请不收礼,但也不干事不担责,消极对待改进作风。解决这些问题,要握紧纪律规矩这把尺子,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佛山市主动探索“制度+科技”的监管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佛山市处理“四风”问题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信息管理系统等,将纪律规矩固化为计算机程序,用无情的计算机管住有情的人脑。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机关回归本位、深化“三转”的必然选择。维护党的纪律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和职责所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三转”工作的深化和延伸。过去,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往往“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没有担起来;有的把主要精力放在办大案要案上,却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监督执纪问责要冲着纪律去。佛山市纪委持续深化“三转”,转变执纪方法,注重抓早抓小,突出执纪特点,充分体现纪律检查的政治性,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使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范文2】

近日,中心领导班子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集中开展了“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和《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等相关文章,经过讨论,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而遵守纪律从严治党的核心,因此王岐山同志强调:“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一、明确纪律的内涵。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党员干部成长路上的“安全带”。作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章而行,不闯“红灯”。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

二、树立执纪观——“以纪律人”在前,“以法律人”在后 纪律与法律,一字之差。从词源本意上讲,纪律是“以纪律人”,法律是“以法律人”,两者有共性也有不同:

第一,纪律针对特定人群,法律针对非特定人群。纪律是党的组织和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是体现全体国民意志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非党员不见得必须“遵纪”,但却必须“守法”。因此,纪律更具对象感和指向性,纪律缺失的主体责任更明确。换言之,有纪不执,账马上就能算到党组织头上。因此说: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必须把握纪律建设的“树木和森林”,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违法案件,只知法律、不知纪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二,纪律以个体和组织信仰做支撑,法律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不论纪律还是法律,最终“落地”靠两条: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但法律不以个体信仰作前提,纪律恰恰相反,是公民选择某种信仰后自愿服从的结果,更主要是“自律加他律”的行动。因此,如果党纪不彰、执纪不严,不但是个体的悲剧,也是组织的悲哀,因为个体要为违纪行为付出代价,组织也会被动“买单”,使政治信用和组织信仰受到伤害。

综上所述,如果“错把法律当尺子”,把所有党纪问题都最终归结为法律问题,违纪问题都等到违法后再处置,将在执纪策略、观感和后果上面临极大被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倾向。

三、发扬“啄木鸟精神”。

作为“森林医生”,啄木鸟以“治病救树”为己任,只要发现哪

棵树木有害虫,无论害虫潜藏树木多深,啄木鸟都能把它掏出树干除掉,而且从不退缩和放弃。这种勇于发现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的精神,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啄木鸟精神”。对于纪检工作而言,“啄木鸟精神”就是要做到严格执纪,及时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违纪行为,只有管住现在违纪的“虫”,才能杜绝未来违法的“虎”。

四、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加强纪律建设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自身建设,作守纪模范

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习纪律、带头守纪律,带头执纪律,牢固树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观念,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规章制度的排头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2. 组织党员学习,营造守纪氛围

配合“守纪律、讲规矩”相关活动,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使每个党员、干部时时刻刻想到必须按党的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执行党的纪律。

3.转变纪检观念,做好基层纪检工作

中心作为基层,要将今后的纪检工作重点放在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上。发扬“啄木鸟”精神,经常性开展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

没有例外”的要求,坚决反对和认真处理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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