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习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心得体会汇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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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这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的要求,更是各级党组织需竭力完成的使命。“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干部廉不廉,党风正不正,群众感受最深刻,群众评价最重要。

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并非新概念,然而长时间以来落实情况却并不乐观。基层不同程度存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有的领导班子只抓经济发展,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够重视,述廉评廉往往口头汇报、提交材料走走形式;有的党员干部对身边的腐败一味纵容、包庇,甚至连带参与从而造成窝案。近年来,塌方式腐败、破坏选举等在一些地方发生,显示出 “牛鼻子”没牵好这个尴尬的现实。

“牛鼻子”之所以牵不住,根源在于手上的绳子松了。一方面问责机制缺乏落实、执行力不强。很多时候,“老虎”抓了、“苍蝇”拍了,相关部门便以为反腐工作到位了,缺乏对腐败源头的追问,“一案双查”往往浮于文件精神,制度落实的绳子有所松懈。另外,部分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责任心缺失,政绩观错位,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松掉了心理上的绳子。

作为我国的领导核心,抓党风廉政建设本来就是各级党委的本职工作,不抓是渎职,抓不好是失职,“守土尽责”本是天经地义的。随着反腐斗争的逐步深入,扫清腐败“存量”的同时,更应在“增量”上设立红线,从源头上控制腐败,这又与党委的担当紧密相关,关系到这场攻坚战的成败。

需要看到,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并非靠“文山会海”、喊喊口号,更非一套细则指标就能“高枕无忧”,事实上落实主体责任不需要再发文件,关键在于党员干部敢不敢、愿不愿把这个责任真正担起来。这需要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明确身份定位,要像抓经济工作、干部工作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高压、常态,对身边党员干部存在的“小毛病”早发现,及时“扯袖子”。

从制度上看,问责的鞭子需抽到各级党委“牛倌”的松懈之手上,倒逼作为。应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强化终身问责体系,落实各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立科学而严格的考核评价和惩处机制,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这样“牛鼻子”才能牵得牢,反腐攻坚战才能打得好。

【篇2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正因此,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按照这一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紧紧抓住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用扎实有效的工作、敢抓敢管的担当、踏实辛劳的付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惩治腐败没有禁区、严明纪律不留特区、聚焦“四风”排除盲区、创新巡视形成震慑……这些落地有声的成绩说明,我们的纪检监察队伍是一支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行动有力的队伍,是一支值得信赖、敢于亮剑、能打硬仗的队伍。

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大支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应该看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就可能出现“灯下黑”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自身硬,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就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劲动力;相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党纪政纪就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尤其应该涵养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调整的就要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要坚决问责。唯其如此,才能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让担当精神蔚然成风。

越是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的新挑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越是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成为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以绝对忠诚标注精神高度,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以担当精神激发干事热情,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必将为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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