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两会精神心得体会(优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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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会的学习心得1500字

又是一年烟花三月,又是一年“两会”时。“两会”又一次成为我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作为一名积极分子的我更应该时时关注。“两会”是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加以了解的,因为它次次会议、条条议案都是围绕如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如何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富强、社会更加和谐。

昨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这是立法法实施15年来首次修改。去年8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条款占1/3。本次人代会,将对草案进行三审。

立法法,被称为“管法的法”,也可以视法律的“度量衡”,它的质量如何,直接关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良法含金量”,重要性不言而喻。立法法修订,看起来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其实不然。

法律乃治国之重器,依法治国之基石,立法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在此次立法法的“升级包”中就增设这样一条,“政府规章不得创设限制公民权利的规范”,这意味着日后的车辆限牌、房产限购等限制性行为,必须通过地方性的人大立法才能出台,而不再由一纸红头文件说了算。

立法是一门力气活,更是技术活。要使一部法律、法规、条例、规章成为良法,事前控制与事后监督尤为重要。事前控制主要指做好立法准备工作,提升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事后监督表现为立法监督,对下位法是否违背上位法等进行审查监督。前者提升立法质量,避免闭门造车制造出先天不足、出台后即遭非议的法规,后者帮助发现“系统漏洞”,裨益于法律法规的改良,乃至去留。

大家可能还记得,一年多前有关部门曾仓促出台处罚“抢黄灯”条款,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条款刚刚曝光,立即引起反弹,导致这一规定面世才数天就被迫搁置。有关部门闻过则改、从善如流的勇气固然可嘉,但值得反思的是,假如事前由立法机关或委托第三方,对立法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全面评估,并召开听证会、网上公开征询意见等,听取各方不同声音,取得民意最大公约数,或许就没有后来的尴尬了。例子说明,增进立法的民主性,是良法不可或缺的保障,在新修订的立法法中应予强化。

正如缺乏监督的权力会腐败,监督不足的立法难免跑偏。现行立法法确立的立法监督以立法和行政机关为中心,这样的立法监督体制的效果并不理想。

实践中,下位法违背上位法的情况并不少见,而被立法或行政机关改变、撤销的并不多见,甚至有的还替地方或部门不当立法背书。鉴于下位法是否违背上位法,或者法律法规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只有在司法实践中才能发现,法院才是第一“经办人”,因此有专家提出,赋予法院更多的立法监督权,充分发挥法院作用,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效率,当属中肯之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给立法法打“升级补丁”,主题宏大,应当预想周全,精益求精。

预备党员的两会学习心得体会2016

的三月,是一个不寻常的月份,国人满怀激情地参加和讨论了“两会”。作为一名预备党员的我更是积极关注并学习了“两会”相关精神。“两会”的议题,事关国计民生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开好“两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特别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已从局部发展到全球。从发达国家传导到新兴市场国家,从金融领域扩散到实体经济领域,给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峻考验。在此形势下。今年“两会”尤其重要,既要充分剖析世界经济环境急剧变化给我国经济发展提出的新问题新挑战,又要充分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和长期向好趋势,从而作出正确的应对决定和措施。

两会是国内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吸收各方面意见,集中各方面智慧,修改、完善已有的法律和决策,有助于平衡各方面利益,缓解各方面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通过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以及代表委员的呼吁、建议,解决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三是对两会的报道,实际上等于就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进行一次全国性的宣传动员,可以起到增进共识、凝聚力量、提振信心、鼓舞士气的作用。在上述意义上,一年一度的两会是用群众智慧治理国家、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全局的一次生动实践。

重民生者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从古至今,民生和民心素来密不可分。历史反复证明,谁真正解决了老百姓的民生问题,谁就会赢得老百姓的真诚拥护,谁就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从来就不是单纯的积累财富,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旨在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的福祉,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应当说,中国*民进行的改革、建设、发展的伟大历程就是不断改善民生的历史过程。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三个有利于”,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民生始终是重中之重,始终是一条红色的主线。

住房是最大的民生,教育不公和医疗不公都与民众的切实利益挂钩,还有暴力拆迁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所以,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中民众参与度最高的“两会”,人大和政协应该运用自身的权威,制定一些基本的法律和制度,给民众以希望和信心。我认为,这次的“两会”给人民信心,给人民鼓舞,相信我们的国家在中国的领导下一定会走向辉煌。

预备党员的两会学习心得体会

观察今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法”无疑是一个关键词。新环保法长出了“牙齿”,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对污染“零容忍”;食品安全法修订案伸长了“双手”,将适用范围从线下延伸到线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再也不能逍遥法外。正如新闻发言人傅莹所言,“法律应该说是一个最热门的词了”。

在全面依法治国之年召开的全国人大,舆论探照灯纷纷关注立法,本属情理之常。但是摘取舆论关注桂冠的,还应该是立法法修正案。

正如强调的,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用法治引领改革、促进改革,前提就是要有高质量的立法。立法质量不高,或是陷入部门利益的泥淖,或是步入闭门造车的歧途,如何能够适应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的要求?立法法是规范所有立法行为的法,是管法的法,可以说是法律的源头,有高质量的立法法,才可能产生高质量的立法。

这也是为什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履任伊始就指出,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依法治国发展到现在,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机关越位立法,有的地方和部门搞保护主义,有的法律法规反映人民意愿不够,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等。为维护法制统一、防止“立法之乱”,修正立法法可谓势在必行。

法治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法是法律再生产的“把关人”,看上去离公众很远,其实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对有些问题,如一些地方的限行、限购等限制性行政手段,今后还能不能再“任性”?“红头文件”如何遏制?税收法定如何完善?在立法法的规范之下,地方政府的权力不再任性,不能再动辄以法律之名、行权力之私,公民权利将得到更多保障。

改革追求其命维新的“变”,法治需要安邦定国的“稳”,以特点是“稳”的法律去适应特点是“变”的改革,就要求立法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节奏、踩准社会变化的鼓点。越是强调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用法治引领改革,就越是需要有规范的立法法作为保障。“只要没有上位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能减损公民权利”,立法法修正案已经释放出融融暖意,我们有理由期待全国人大会继续为法律生产的源头正本清源。

预备党员的两会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眼里本就不应有“家丑”,越是自己主管或熟悉的领域,越是要坦诚面对,如此才能最大化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两会进入各省区(市)代表团开放日时间,记者们开始根据自己关注的话题,去追访“热门”的代表团或者代表。比如发生“塌方式”腐败的山西团,到场记者甚至超过全团人大代表数。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不避家丑”,光是谈反腐、吏治就花了将近1个小时。

从媒体报道来看,王儒林对反腐问题谈得很生动、深入。“山西发生的严重腐败问题,不是个案、孤立的,是一坨一坨的”,“山西省里连续14年没有查处市委书记腐败案件”等说法,在网上引起不少关注。像王儒林一样“不避家丑”,直面当地贪腐问题的,还包括上海、江西、四川等省(市)的“一把手”。

作为地方“一把手”,直面当地存在的敏感问题,当然值得赞赏。不过,如果换个角度看,省委书记也是人大代表,按照法律规定,在人大会议期间,各位代表之间应是平等的,没有职业、职务等的区分。一个地方的贪污问题,实际上是公共议题,而不是什么“家丑”。省委书记因为职位关系,平常对这些重大问题了解的信息更多,那么两会期间更应该知无不言,尽可能和其他代表以及媒体坦诚交流,共谋解决问题的良方,这才是两会的价值所在。

两会期间,当媒体介绍某个代表、委员时,往往先注明“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然后才是他的社会职务。这一细节正说明,在两会期间,代表的身份高于一切,代表们来参会首先要考虑的是人民利益,而不是某个部门的利益。如果在两会期间,还忘不了代表之外的官员身份,还想着对本部门、本地区的“家丑”遮遮掩掩,显然不是积极的议政态度。

相比地方“一把手”对贪腐问题的坦诚,这几天两会现场也有些耐人寻味的镜头。比如,广东代表团分组讨论时,谈到“油企到底亏损吗”话题,有石化领域的代表就反问,“我们油企每年要上缴多少税你知道吗?”

相比而言,石化代表的反驳显真性情,只是既然知道大家不知道油企交多少税,那给公众好好算笔账,不是更有价值吗?摆事实讲道理,才是理性而有价值的两会讨论。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眼里本就不应有“家丑”,越是自己主管或熟悉的领域,越是要坦诚面对,如此才能最大化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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