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读本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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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读本心得体会(1)

俗话说,鼓不打不响,明理不辨不明。为了更好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思辨,理性思考,结合此书的出版,本网特推出“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半月一谈’”专栏,将本书中提出的18个热点问题,采取每半个月集中讨论一个话题的形式,邀请广大网友发表真知灼见,谈论真切体悟,从而在思想交锋中进一步唱响正风肃纪的主旋律。期待您的参与!

严管就是厚爱

当前,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对下属出现苗头性问题要么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要么不闻不问,当“老好人”,这种做法坚决不可取。

“严师出高徒”,说的就是“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强调,“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这是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的明确要求。要把“严”字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管理、抓早抓小,“润物细无声”地强化对干部的监督。要以严格的标准要求干部,要做到“三严三实”,这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要以严格的措施管理干部,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严格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防止一些思想不正、动机不纯、作风不检的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要以严格的纪律约束干部,加强纪律、严格纪律、严肃纪律,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干部严重违纪的教训是惨痛的,如果平时管理稍微严格一点,真正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去要求,也许他们就不会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党组织对干部应有责任和温暖,平时加强管理,小事上多说着点,干部就会少犯一些错误,这是最大的爱护;党内关系庸俗化、搞一团和气,看起来是“宅心仁厚”,实际上是对干部不负责任,是害了干部。许多“问题干部”刚开始也就是吃顿饭、拿张购物卡,久而久之,便沦为“温水青蛙”。如果在其贪念初萌的初始阶段,组织上或领导加强管理,这个党员干部可能就会幡然醒悟,不致从违纪的边缘跌进犯罪的深渊。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在接受组织调查时说,“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自己犯的错误也不至于这么严重。”诸如此类的忏悔令人警醒,让人深思。

对纪检部门来讲,严管要用好“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了实现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纪委要用好“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这不仅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是对领导干部的关爱。过去,纪委对待领导干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当回事;一种是等“养大了”再办,一处理就“算总账”,让一些领导干部一夜之间从“好同志”变成“阶下囚”,这种“要么不出手、出手就很重”的做法对领导干部来说很难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包含领导干部在违纪上所有的可能程度,从而让纪律处分更加恰如其分,不会要么偏轻,要么偏重。有了这“四种形态”,领导干部犯了什么错,都可以依照相应形态对照处理。错误程度不同,处分的程度就不同。对犯了小错误的领导干部给予轻处分,可以让其深受警醒,从而悬崖勒马,而对别的同志来说,也能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运用好“四种形态”,各级纪检机关必须勇于担当,依纪监督、从严执纪,时刻做到以纪律为戒尺,对领导干部的任何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只有这样,才能防微杜渐。

“严管”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与爱护,在对党员干部的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时,在严管的过程中也绝对不能忘记对干部的关心,该肯定工作的要大张旗鼓地肯定,该批评的要直言不讳地批评,指出整改方向。要做到教育与处理并重,表扬与批评并重,奖励与处罚并重,经验与教训并重,让干部觉得工作有搞头、有盼头,真正接受“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

2016《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读本心得体会(2)

“太讲原则”是缺点吗?

有一种说法,党员干部“太讲原则”是一种缺点,认为党员干部做事要圆滑一点,大事讲原则,小事可以不讲原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得去,求得一团和气才好。比如在年终干部考评时谈话,很多同志在谈干部的缺点与不足时,说某某同志太讲原则了,不容易变通,说话太耿直了,容易得罪人,等等。

党员干部“太讲原则”是一种缺点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所谓原则,就是观察分析、处理问题时所要遵守的准则。原则是人们说话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是为人处世的根本。敢于讲原则,是共产党员保持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是共产党员永不消褪的底色。

我们党历来强调党员干部要讲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其是否坚持原则。衡量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就是看讲不讲原则。讲不讲原则是检验党性强不强的试金石。毛泽东同志在概括集体决策和部门分工时曾指出:“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办中有决,不离原则”。邓小平同志也指出:“不讲党性,不讲原则,说话做事看‘来头’、看风向,满以为这样不会犯错误。其实随风倒本身就是一个违反共产党员党性的大错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讲原则不讲关系,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

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终笃信马克思主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想问题办事情“讲政治、有原则,守规矩、有标准”,经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同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战斗。目前有些党员干部不讲原则,充当老好人,对歪风邪气不敢“批”,对复杂矛盾和问题不敢“碰”,对不正确意见不敢“顶”,到头来,工作不能正常推进,问题解决不了,群众十分不满。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势必会损害党的执政形象,失去群众信任和拥护。一些党员之所以不坚持原则,一方面是党性修养不够,忽视政治理论学习,思想觉悟不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等自由主义思想严重;另一方面,受社会风气影响,认为在社会上左右逢源好办事,坚持原则是死脑筋,把坚持原则和不通情理、不会变通划等号;再有就是很大程度上心藏私念,怕“太坚持原则”得罪人、怕与下属关系搞僵,影响自己升迁、怕坚持原则,得罪上级,官帽子不保。

讲原则,就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党员干部讲原则的核心和重点,不能有丝毫动摇。把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讲原则,就要做到公正无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的干部向来为群众所拥护。北宋名臣包拯就是因为坚持原则、铁面无私、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才被老百姓称为“青天”。可见,坚持原则虽然会得罪少数人,但却会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当干部必须大公无私、一身正气,这样才能有坚持原则的底气。

讲原则,就不能“感情用事”。讲感情、重亲情,乃人之常情。但怎样对待感情,如何过好亲情关和友情关,对每一名干部来说都是十分严峻的现实考验。无数事实说明,领导干部要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在讲感情的同时更要讲原则,坚持不徇私情,秉公办事, 切莫因重感情而陷入误区,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讲原则,就是要坚持“变”与“不变”的辩证法。原则性和灵活性的辩证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原则和与时俱进互为前提、相互促进,体现了不变与变的辩证法。不变,就是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变,就是要与时俱进,继承发展。不变,才能保持正确方向;变,才能有所创造、有所进步。领导干部在推进工作、处理问题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上的坚定性与策略上的灵活性的统一,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不计较,原则不让步。对于无原则的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对不太注意工作方法的干部,要引导其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寓原则性于灵活性之中,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以获得别人的理解和支持。

2016《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读本心得体会(3)

时常从各种媒体报道、案例通报、贪官忏悔录中读到这样的细节--受人请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的掌权者,多以碍于亲情、友情、同事情,不好意思拒绝为托辞;看到违纪苗头,本该“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监督执纪者,也会碍于所谓情面睁只眼闭只眼。乍看似乎“盛情难却”,实则公私不分。

领导干部要算好“人情账”。公权力要为民所系,而不是按亲疏远近划分三六九等,充当服务少数人的“礼包”。落马官员口中无论是昔日同事、同学、同乡求帮忙,不帮显得没有人情味;还是一些利益之交请托,想着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话语间盘算的都是自己一亩三分地内的“私情”,维护的只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少数人的利益。

领导干部要讲人情,但讲的是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真感情,是关心民众疾苦之情、帮贫扶困之情、解忧排难之情,绝不是利用权力照顾亲朋、迁就好友、荫庇家人之情。“公与私”、“礼与贿”、“人情与原则”之间有着天然而无法混淆的界限。

对于监督执纪者而言,拉下脸讲狠话、硬起手腕较真碰硬不止是需要唱“黑脸”的勇气,更重要的是需要做人的坦荡、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职责所在的担当。在当前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背景下,基层圈子小、关系错综、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大家上班是同事、下班是朋友,甚至隔几个人就沾亲带故,纪检干部如果遇事就碍于情面,如何硬起手腕监督执纪?

在兰考调研时曾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特别是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坚定不移维护人民利益”。人情失去原则会蜕变成放肆纵容,共产党的干部讲情谊,更讲原则;讲人情,更讲党性;讲交情,更讲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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