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下面思而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篇一: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补“短板”的规划。
此次会议通过《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同步进入全面小康。要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做好贫困地区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民生保障,加大财政、投资、金融、土地等政策扶持,创新政府购买服务、东西部扶贫协作、企业和社会组织帮扶等机制,形成推动脱贫奔小康的合力。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吴国宝1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了今后中国扶贫脱贫工作的方向、目标和政策。中国在产业扶贫上拥有三十多年的经验。今后,要更好地发挥产业扶贫的作用,需要解决好落地问题,让扶贫效益惠及贫困对象。
吴国宝介绍说,不少地方,倾向于把贫困户享受的相关信贷资金,给予一家或多家规模较大的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户可从企业分红。这可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但贫困户置身事外,自身能力没有得到相应提高。一旦相关项目实施期结束,这种产业扶贫方式不具可持续性。
接受采访时,吴国宝还说,过去三十多年,中国通过一系列措施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绝大多数贫困地区的道路、水、电、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都得以改善,但仍有一些贫困地方存在改善空间。今后五年,改善基础设施也就是这些地方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工作领域。
他介绍说,前几年,少数贫困地区重视农民收入增收,但对扶贫对象应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所轻视。目前,全国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的“主线”已经建成,现在需要解决的是“最后一公里”甚至“几百米”的问题。
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问题,吴国宝表示,中国在这一方面也拥有三十多年的经验,有成功的典型。多数易地扶贫搬迁者在搬迁后,明显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相当多的扶贫对象摆脱了贫困。今后移民安置过程中,需要考虑移民自身的特点和需求,更好地解决移民的生计、就业、教育等问题,让移民和安置地居民更好地融合。
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通过了教育脱贫攻坚五年规划,支持各地改善贫困县义务教育突出“短板”,完善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体系,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每个地级市(州、盟)至少建设好一所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对此,吴国宝表示,应让扶贫对象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提升他们的人力资本,避免贫困的代际传递。针对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问题,中国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为贫困家庭的子女减免学费、提供补助,减轻贫困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避免读书致贫。
篇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七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因其从根本上破解贫困人口生存和脱贫发展障碍,解决了贫困群众热切期盼、但依靠自身能力难以实现的现实问题,成为最受贫困群众的欢迎的一项脱贫工程措施。
一、超常规举措下“猛药”
我国现行贫困标准下的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约1000万人居住在水土资源严重不匹配、生态环境极度脆弱和水、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高发地区,如青藏高原地区、西北黄土高原地区、西南石漠化地区、东部酸壤地区以及高寒冷凉地区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重不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常规扶贫措施多年,脱贫效果仍不显著,归根结底在这些地区发展空间狭小,可持续发展能力差,贫困人口往往陷入贫困脱贫返贫的“贫困循环”。而所在地区往往由于远离中心城市、资源匮乏以及基础设施条件差,企业不愿意在上述地区落地,经济缺乏活力,形成了贫困基础条件差企业不愿意投资经济不发展进一步贫困的“恶性循环”。
针对上述情况,《“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开出易地搬迁脱贫约1000万人口的“猛药”,下决心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让这些贫困人口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破解脱贫的根本障碍,为贫困人口长期稳定脱贫赢得空间。
二、精心设计夯实基础
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标。搬迁脱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社会重建工程,更是贫困人口脱贫发展的信心重建工程,其资金投入大、组织难度大,协调难度大,只有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才能确保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可致富。
(一)应搬尽搬,不让一个有意愿的应搬贫困人口掉队
受年度安排搬迁户数少、农户自筹资金较多等因素影响,以往扶贫搬迁工程实践中存在部分贫困农户想搬搬不了情况。对此,本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出三大举措。一是扩大年度搬迁安置数量,确保到2020年近1000万需要搬迁的人口全部纳入搬迁计划,实现搬迁覆盖“无死角”。二是严格控制建档立卡搬迁安置住房面积,住房标准在人均25平方米范围内,同时大幅度提高户均补助标准,实现每户搬迁户只需出极少量资金,甚至不出资金就可以住上新房,实现搬迁群众“无负担”。三是针对鳏寡孤独等失去劳动能力的特定人群,可以兴建集体产权幸福院等,确保最困难户一起搬迁“无顾虑”。三大措施确保所有处于需要易地扶贫搬迁地区、且有搬迁意愿的贫困群众应搬尽搬,不让一个贫困人口掉队。
(二)全方位投入,让搬迁群众生活条件旧貌换新颜
与以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以住房建设为主的建设内容比较,本轮易地扶贫搬迁投入范围更广泛、更全面。除搬迁安置住房建设之外,全面考虑搬迁安置区配套的水、电、道路、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拾遗补缺地完善搬迁安置点周边的学校、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对搬迁安置区具备土地整理条件的土地以及迁出区废弃宅基地进行土地整理、恢复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迁出区土地进行生态恢复。通过对搬迁群众生活生产条件的全方位投入,彻底改变搬迁群众的生活状态,增强贫困群众对搬迁居住新区(点)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贫困群众的脱贫发展、建设美好生活的内生动力。
(三)多措并举,五大路径促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本轮易地扶贫搬迁突出强调搬迁与脱贫“两手抓”,“挪穷窝”与“换穷业”、“拔穷根”并举。提出在安置方式和安置区选择上留好就业“接口”,千方百计为贫困搬迁群众提供就业渠道。一是采取补贴补助、技能培训等扶持政策措施,确保每个有劳动力的扶贫搬迁家庭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劳动技能,实现发展特色农林业脱贫一批。二是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至少接受一次职业培训,掌握一项就业技能,能够在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城镇或旅游景区就业,实现发展劳务经济脱贫一批。三是扶持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从事农副产品营销、餐饮、家政、仓储、配送等服务业,实现发展现代服务业脱贫一批。四是积极探索将商铺、厂房、停车场等营利性物业产权量化到建档立卡搬迁户,或引导搬迁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折价入股参与项目开发获取股份收益,实现资产收益脱贫一批。五是积极落实搬迁后教育、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对接,解除搬迁户后顾之忧,实现低保兜底脱贫一批。
三、政策资金强保障
实现约1000万人口的搬迁脱贫,资金支持是关键,政策配套是保障。为了打赢脱贫攻坚第一战,国家资金筹措力度和政策措施前所未有。
(一)资金强支持,建设投入有保障
据各地建设总规模、平均工程造价等数据测算,实施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所需投资约6000亿元,加上同步搬迁人口的投入,“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投资约9500亿元。从本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安排看,体现了三大特点,一是资金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十三五”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人数超过我国八十年代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以来搬迁人数总和,投入的资金量前所未有;从扶贫搬迁贫困户角度看,人均国家投入标准(含基础设施费用)高达6万元人民币,是以往人均投入的几倍,户均自筹数量由以往的7、8万元以上下降到万元以内。二是资金渠道更为广泛。除中央预算内资金外,还充分考虑到地方财政的投入,以及利用金融资本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开创了多渠道投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历史先河。三是资金使用更为安全。各工程项目省区依据国家要求,成立市场化运作的省级投融资主体,项目县成立县级项目实施平台,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通过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即使拨付和安全使用。
(二)政策强配套,运行管理有保障
为了进一步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结合本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住房建设方面,发展改革委联合扶贫办印发《关于严格控制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的通知》,按照“保基本、促脱贫”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要求。土地政策方面,国土资源部出台文件,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力度,拓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范围,并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用地作出专项安排,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300亩增加到600亩。金融政策方面,人民银行出台信贷资金筹措方案,明确专项金融债发行要求,同时针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发放和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印发《关于加快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衔接投放有关事宜的通知》,对贷款申报、审批、贷款利率及期限、贷款管理和拨付等行为进行规范。此外,国家发改委还相继印发了《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资金下达、运行管理、监督检查等做出明确规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对于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政策保障。
四、凝心聚力谱新章
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贫困地区民生福祉的关键。扶贫搬迁工作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特点,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高瞻远瞩的视野,全面系统的安排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谋划发展思路,细化措施方案,多部门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扶贫搬迁。扶贫搬迁群众也要树立搬迁脱贫发展的坚定信心,在党和各级政府的帮助支持下,练好就业发展内功,强化脱贫内生动力,以易地扶贫搬迁为历史机遇,走上自我脱贫发展、同步小康之路。
篇三: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
最近,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部署,结合本人工作分工实际,较为仔细的学习了十八大以后关于扶贫工作的15篇讲话内容。现谈谈学习心得体会。
一、高度关注脱贫攻坚工作
党的十八大结束以后,于2012年12月29-30日,来到河北省阜平县的骆驼湾村、顾家台村进行扶贫工作考察调研。这是十八大结束以后的第二个离京外出考察活动(第一站去了深圳)。讲,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都过上好日子,是我经常想的一个问题;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的本质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自然要包括农村的全面小康,也必须包括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全面小康,这是我们对全国人民许下的庄严承诺。
二、充分认识扶贫工作艰巨性
一个地区、一个家庭的贫困,必然有其形成的长期原因。除了历史的、区域的等客观原因外,主要的还是主观上的原因。如经济薄弱村主要的还是村支两委的软弱涣散,贫困家庭主要还是没有勤劳致富的吃苦精神。要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一朝一日的事情。借助外力的帮扶是必须的,但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自1992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展了多轮的扶贫开发工作,耗费了政府和社会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很多地方戴上扶贫的帽子就不想脱,扶贫的项目上了不少,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老百姓不满意。归根到底,还是脱贫致富主体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内因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
所以精准扶贫很重要,在工作中一定要精确划分扶贫对象的类型,采取按户分策的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主要通过帮助其安排就业或新上农业生产项目等产业扶贫办法;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主要还是要通过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解决。
三、开展扶贫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结合我们挂钩帮扶的薄弱村来说,要解决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收入两大问题,首先是要解决好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只有村集体经济发展了,集体有钱了,村干部才能为村民做事,才能取得村民信任;有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才能解决村民的就业,才能解决村民的困难。
所以我们在制定挂村帮扶工作方案时,一定要将发展村集体经济放在首位。要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支两委和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非常重要。所以在帮扶方案的制定、项目的选择、方案的实施等具体工作过程中,我们都必须紧紧团结和依靠村支两委和村组干部,坚持做到“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
在考虑村体经济发展时,还要坚持做到规划引领,凡事都要在镇村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的框架下实施。发展项目选择注重村内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三个方面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由于脱贫攻坚任务的时限性,我们还要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的收益时间。除了上一些打基础、长远发展的项目外,还要注重选择一些投资少、见效快、收益稳的短频快项目,确保能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