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六中全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创制成果,必将对建构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持续有效推进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从而将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推向新的高度,进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锻造坚强的领导核心、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篇一: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心得体会
近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历史课题,举世瞩目。此次会议为全党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党的政治规矩必将进一步健全,管党治党必将更加“严紧硬”。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是根本性、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中共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1980年2月29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的党规党法。纵观党的发展壮大历程,我们发现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锤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熔炉”。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这一“规矩”。把这一“规矩”作为党员的行动指南、行动铁律,作为任何一名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不可逾越的政治红线。让党内政治生活真正发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政治判断力、政治辨别力,保持清醒政治头脑的作用。让守纪律、讲规矩、循规范如涓涓细流融化在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里。
找准“短板”,齐头并进。不可否认,当前部分党员同志的理想信念变得淡薄、党性观念变得淡漠,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 不严肃的问题还存在。因此必须找准这块“短板”,对症下药。对那些批评和自我批评变成表扬和自我表扬,对同志讲关系、讲圆滑、讲和气的现象坚决纠正;对开会时看“出勤”而不讲效果,讨论时看发言而不管质量,习惯读文件照本宣科走过场的问题坚决整改。把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的质量作为考核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让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同志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坚定的理想信念,能让党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各级党组织要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让党员干部“红脸出汗”,接受同志的批评提醒,做一个名信念坚定、为民务实清廉的合格党员。
篇二: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心得体会
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作为重要的议题,无疑是对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和反腐工作的总结和继续深化,也是制度层面巩固反腐败实践成果的体现。从严治党也是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的必然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许多部署。十八届六中全会,将进一步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整体布局,步步推进,目的就是将治党管党一抓到底,标本兼治,保持长效。全面从严治党,看起来只有六个字,真正要实现起来却是需要每一个基层党务工作者和每一个党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这样才能保障从严治党能够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当中、每一个党员身上。
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政策落实最怕“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基层党委、纪委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违纪必究,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基层党员干部。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要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就要用好“问责”这一杀手锏,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严肃问责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两个责任”压实到基层。
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和党员。党员不抓,一盘散沙。把“两学一做”活动开展到每个支部,就是让从严治党的精神真正灌输到党组织的每一个党员中来,把每个党员锻造成党组织在基层的“螺丝钉”,以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以自我要求巩固党的纯洁性。要按照党中央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基层党员提供“造血”功能,让基层党员提高思想觉悟,增强纪律意识。
全面从严治党要与时俱进。从严治党的具体内容会随着不同的历史阶段发生变化,从严治党只会越来越严。全面从严治党从建章立制、明确规范等方面与时俱进,就能够让新问题、新挑战更好地得到解决,凸显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如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就是新常态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与时俱进的完善党内法规的同时,最关键的是要养成长期严明党纪的良好习惯,营造良好地政治环境。
篇三: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毋庸置疑,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员必须成为主体,不能成为“局外人”。一个有着88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要想推动伟大事业稳健前行,必须让每一个细胞活起来、动起来,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让每名党员都有力量。
让党员有归属感。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治全党、全面治,也就是要让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名党员。而党的决策部署能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广大党员能否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首先要让党员觉得党组织是他的“娘家”,要有强烈的归属感,才能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认同感。党章要求,任何一名党员都要编入一个党组织。而反观时下,少数基层党组织在设计党建工作方案、策划党建活动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党员的主体地位,不是从党员的实际需求出发,而是按照以往的惯例或领导的个人意愿进行,即便组织的活动很多、很频繁,但是并没有让党员觉得可信可亲可行,只是被动的接受、应付式的参加,并没有所谓的归属感、认同感,更不用说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能够真正落实到每一名党员了。鉴于此,各级各地党组织必须牢固确立“支部搭台、党员唱戏”的意识,针对党员的个性化、个别化差异设计或策划有关党组织活动,让党员有归属感、参与感,自觉自愿地为党和人民奉献自己的一切。
让党员有获得感。按照党章规定,党员既有义务,又有权利。推进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既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这样不能那样,更要在体制机制方面为党员正确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不至于党员权利被概念化、形式化。无论是那一层级的党支部都要想方设法为党员搭建成长、成才、成功的平台,让党员充分展示自己、锻炼自己、完善自己。要积极发现党员的优势,并切实加以运用,适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使普通党员获得更多被组织认可或提拔重用的机会。要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在组织的意图下或制度的框架内为实现个人价值找到合适的机遇和平台,而不是命令式或填鸭式地要求党员这样那样,忽视或轻视党员的实际需求和个性价值体现。很难想象,党员在党组织内找不到个人价值体现的机会,还能够认真负责地为党工作,其结果只能应付甚至反感。除此之外,我们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中,落实“八项规定”、反“四风”等也不能损害到广大党员该得的合法利益,导致党员的主体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而出现消极怠工或积极怠工现象。
让党员有责任感。毋庸置疑,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但是,光有领导带头,没有或少有全体党员的积极响应、主动担当,还是不能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长征胜利,就是因为有了每一名党员乃至普通群众都能主动担当、勇敢上前。在和平建设时期,同样需要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俗话说,有钱难买“我愿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固然离不开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但更需要广大党员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无私奉献、主动担责。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变行政命令为鼓励支持,让广大党员都能够自觉主动地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自觉用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规范自己,始终践行群众路线,切实做到“四讲四有”,自觉履行义务。要建立健全党员履职尽责以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体制机制,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够在责任的驱动下和价值的追求中实现自我、奉献自我、成就自我,切忌让党员的主体责任落空。当然,广大党员决不能将自己只当作服务的对象,而要充分发挥主体地位和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上前、勇于担责,积极参加组织活动,融入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党的领导干部。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员作用的发挥更是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态。而只有归属感、获得感、责任感常在,才能让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全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