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文化已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面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企业安全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企业安全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个安全管理人员从入行开始,或多或少都碰到过一些窘境:生产部门为了赶工不遵守安全规定,你为了安全去纠正反而引发冲突;你去现场检查,一些技术员工会轻视甚至嘲笑你不懂装懂,很多普通员工则担心被你抓到违规要受处罚,看到你来远远地就躲开了;与各部门的关系则是,离开了企业领导的强力支持,安全工作就有可能被排到后面,需要你不断去催去求才能看到进度,一些安全会议,如果领导不参加,基本上就讨论不出什么来了......
一个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当然不可能一遇到问题就去找老板,站在老板后面,用老板的权威去展开工作。因为这样既无法真正提高公司的安全水平,也对我们的职业发展没有帮助,坦诚地讲,领导用人,是找对他有用的人,帮他解决各种问题的。如果安全管理人员一遇到困难就寻求上层支持,久而久之,在领导心中的重要性就降低了,自然不会有多少影响力,工作开展就更难了。
那么如何摆脱这样的窘境呢,笔者本着个人的经历,简单谈谈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起到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明析责任,顺势而为
很多时候,包括一些部门领导在内的员工有一种错误的认识:以为公司设置了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的工作就由安全人员来做,其他部门的人就可以专心从事本部门的工作了,平常只需要适当地配合下安全管理人员就可以了。一些经验不太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也总是低调地采用求人办事的方法,貌似‘态度很好’,但总是‘人好被人欺’,人家不买账,事情办不好。另一方面,一些老资格的安全员则总是以到现场搞检查,抓违规为能事,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大声斥责,用安全规定来压着各部门做事,却总是在背后被人说成‘狐假虎威’,得到的也只是阳奉阴违的敷衍。其实这两种做法都是属于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定好位,顺好势。安全责任不清,老话讲: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从有效开展安全工作角度,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企业负责人对整个企业的安全负责,各个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员工本人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这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很清晰地让各层级的人员了解,如果不了解,要组织培训,要让企业负责人宣示承诺,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人员是支持各部门搞好安全工作的,不是监督或求人办事的,我们提供专业的支持,来帮助各部门不断改善安全状况,从而促进整个企业安全水平的提高。
总而言之,我们是支持和帮助各部门做好安全的,人人都欢迎来自别人的帮助。只有明确了责任,顺势而为,才能让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员工关系更加和谐,不卑不亢,自然从容。
识别需求,树立专业
明确了安全管理的责任后,安全管理人员就要专心从事安全支持工作,那么,如何对各部门进行有效的支持呢,这里笔者要提倡一种服务心态:即把各部门当做自己的客户,我们提供的服务必须是客户需要的。比方说客户目前只需要一辆自行车代步和健身,你却说奔驰宝马更好,更快,这明显就没有认真做好客户需求分析。安全管理也是同样的道理,比方生产部门目前存在员工不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你没有组织劳保用品使用方面的培训,反而采取现场检查并把没戴好的员工都做了违规处理。这样的做法明显就是偏离了客户的需求,客户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结果当然是彼此间都会有想法了。
现场部门需要安全培训,我们就组织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现场部门需要对生产设施做些改造,不明了安全法规有什么要求,我们就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帮助避免违规。现场部门需要知道部门内有多少危害,发生事故的风险程度有多高,那安全管理人员就通过专业的分析工具帮助一起完成风险分析,并提供专业的改善建议。如果现场部门需要通过检查来发现隐患,我们就帮助一起完善检查表,和他们一起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就事论事的讨论,而不是指责谁没有做好。
从现场部门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安全需求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会有效地帮助到他们,同时也能够真正树立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权威,日积月累,就会在法律法规,事故分析,风险分析,施工安全,劳保选用,行为安全等等方面成为公司内的行家,是大家在遇到相关问题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
立足本职,放眼全局
因为安全管理人员要跟所有部门打交道,所以有时候会很自然地分不清安全管理的界限,哪些是我们该管的,哪些又是我们多管的呢,笔者个人的看法是,多实证,少臆断。假设现场发现一个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脱落了,那么我们可以就这件事与设备维护部门讨论修好这个设备之后,再对其他类似设备也做个机械防护检查。但是我们要避免凭主观推断,认为现场某个部门甚至某个人机械防护管理没做好。安全管理人员尤其忌讳指责一个部门甚至某个人什么地方没做好。一个有分寸的人才会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我们不能为了追求自身的表现或'功绩',仅仅靠现场走几圈,就得出一些结论,进而拿到会议上指责他人的过失,那样太不慎重了,也不是科学理性做事的方法。
但立足本职,有分寸感并不代表着就是小媳妇心态,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说。安全管理人员的优势在于与所有部门都打交道,更容易具有全局观,也需要我们具有全局观,比如现场噪音大,生产部门需要购置听力防护器材,作为安全管理人员,是不是可以与技术部门去沟通下看是否有可能做些设备减噪措施,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噪声问题,也让员工更舒服地工作呢?某个承包商施工经常违反安全规定,现场部门花了很大力气去纠正,并要求罚款处理,作为安全管理人员,是不是可以与采购部门沟通,约谈这家承包商的老板,让他认识到施工出事故,老板要赔钱,有可能还被吊销经营许可,让他认识到他有责任去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公司安全规定,如果他不做,可能会失掉这份合同。这不是比简单罚款更有效吗?
如果安全管理人员只从自身角度看问题,结果就会发现安全规章制定的越来越多,自己也疲于检查。如果换个角度,从整个公司的全局来做安全管理,那么有多少规章可以通过工艺改进,工程改造,设备更新,安全标识来取代呢?举例来讲,对于转动机械轴,规定转动时不能进行清洁工作,但常有报道有人用抹布擦转轴时手被卷入受伤甚至切断。犯错误可以说是人的生理本能,通过规章制度很难从根本上杜绝隐患,反而会引起员工对繁多的制度的反感和疲劳。其实只需和技术及维修部门沟通在转轴外加个防护罩就解决了。
商业伙伴,创造价值
有了清晰的责任定位,专业的安全技能,恪守本职的职业操守和立足全局的工作思路,这些都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我们仍然需要具备一些技能之外的素养,比如沟通能力等。
世界上大部分冲突和分歧都是沟通不善造成的,真正的无法调和的矛盾实际上是很少很少的,所以在和他人沟通时,要秉持解决问题而不是要争个长短的心态,毕竟解决问题是对双方都有帮助的,沟通成功的几率也会很大。而如果是去争辩到底谁对谁错,谁应该听谁的,那么无论谁占上风,从公司整体的角度,都无助于公司安全文化的提高,争吵一次,裂痕大一次。一些公司负责人本着安全第一的角度,会出面力挺安全管理人员,但这对企业和谐发展也存在一些负面效果。
笔者较为推崇把安全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关系定位为商业伙伴的关系,企业的基本功能是赚取利润,在企业里大家都围绕这个基本的功能而工作,安全管理人员也不能置身其外。我们不能唱高调地说自己是为了社会责任而存在的,那样显得自己太矫情,拔高自己从来都不是平等沟通的正确做法。
商业伙伴的本质是在双方平等的前提下,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解决共同面对的问题,实现共同的利益。在企业里工作,利润是共同的利益,安全无事故也是共同的利益。同时伙伴之间更多的不是指责谁对谁错,而是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既然是商业伙伴关系,那么比方生产部门挣钱,安全管理部门就是和生产部门一起在协作创造价值,生产部门创造可以看得见的财富,安全管理部门则帮助控制安全风险,从而减少因为安全事故使得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生产停顿而损失的财富。既然我们和其他部门的利益是一致的,大家面对共同的安全问题,那么沟通起来自然顺畅得多,就算一些具体的问题解决上看法不同,但都会在就事论事的沟通下协商解决,其他部门也会更理解安全管理的意义,更有意愿主动地做好安全工作。
以上就是笔者个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点心得,写出来和大家交流,诚恳欢迎同行的批评指正,帮助我把这份工作做好,我想能够减少更多的伤害和事故,是每个安全管理人员心底最美好的愿望。
关于企业安全心得体会范文(二)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小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状况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安排和有关要求,6月初开始,我们对新建县面食糕点、熟肉制品、豆制品、酱腌菜等四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安全状况进行了调查。从这次调查情况来看,新建县政府对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较重视,相关部门及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较高,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状况有较大改观。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很多食品小作坊小企业仍处于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状态,生产加工必备条件与食品生产许可的准入要求差距甚大,检验检测能力基本空白,规范化管理水平也很低。因此,如何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是当前食品安全领域急需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希望本次调查能为致力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同志提供一点参考。
一、监管情况
目前,新建县各部门所掌握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有228家,其中有营业执照的小作坊165家,占总数的72%;有卫生许可证的小作坊131家,占总数的57%;46家小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大米加工企业45家获证),占总数的20%。对这些企业,该县从六个方面加强了管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1、统一了管理。新建县成立县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和日常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以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三无食品”和生产环境脏、乱、差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在各全县306个行政村设立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将监管网络延伸到了乡村。
2、落实了责任。全县落实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一是通过定人、定责、定任务、定区域、定企业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质量安全监督员和乡镇协管员。二是签订了监管责任书,由县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乡镇签订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与各行政村也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3、严格了制度。建立健全了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管制度,制定了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考核制,对季节性生产加工的小作坊的实施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与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绘制“四图”,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布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责任落实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变化动态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警示图。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划分为:A、B、C、D四类进行监管。
4、强化了措施。一是开展了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活动;二是认真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摸底、登记建档工作。通过普查摸底,彻底查清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布情况、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找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分类监管的原则,对不同级别的小作坊小企业实施不同频次的巡查;质监、卫生、工商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的小作坊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去年通过联合执法就取缔3家食品小作坊。
5、规范了特色。?头产品是该县的传统特色产品,县政府把加快?头加工产业作为一个重点发展项目,加快了“四个统一”建设,即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检验、统一工艺;大力形成以农户+(初加工企业)+深加工企业的集约化的经营模式;加快了生米?头业的注册商标、无公害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办,2006年12万亩绿色生产基地通过了认证;加强行业管理,成立了?头协会,在协会内部形成一种合力,带动整个行业做大做强。
6、加强了宣传。利用电视、广播和设立宣传牌、刷写宣传标语、举办宣传活动和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条件较差。一是企业规模小,生产能力小,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低,大部分小作坊小企业都是进行简单加工,年销售额一般在5万元以下,生产无规律性;二是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较为普遍,特别是一些生产准入门槛低的产品;三是生产车间或加场地卫生环境差,达不到卫生标准条件;四是原材料的购进渠道不规范,很多原辅材料都是直接来自农户手中或者集贸市场,甚至还有“三无”产品;五是内部管理不规范,80%以上的小作坊小企业没有制定各类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六是添加剂的使用不规范,添加量往往超标或达到限量“临界点”;七是产品自检能力差,90%以上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不能进行最基本的食品质量检验;八是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70%的业主仅有初中文化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没有。
(二)质量意识薄弱。业主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重产量轻质量,原辅料的购进不进行索证索票;生产销售不进行任何记录;工艺流程的控制完全依靠经验和感觉;在不具备自检能力的情况下不进行送检或委托检验,甚至对有关部门的监督性抽验抱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对有关部门的宣传和责令整改置若罔闻。
(三)监管难度很大。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下岗工人或者农民、自谋职业者等,小企业小作坊生产是他们赖以谋生的主要手段,政府在监管过程中如果不考虑实际情况,一味采取关停并转等手段,容易引起经营从业者的激烈抵抗,甚至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政府也处于“两难”局面。二是部分乡镇鉴于招商引资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压力,对小企业小作坊(主要指有证照的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管理比较放松,甚至个别有保护的现象,基层政府对小企业小作坊这项工作的不支持、不理解也成为了监管的难点。三是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管理的多头化,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食品的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场所的卫生许可和人员卫生管理由卫生部门负责,无照生产经营的取缔贵工商部门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难以形成合力、监管的效能也大大降低,一旦出现了问题往往出现没人管的现象或者相互推诿。四是监管制度建设的滞后。目前,该县质监部门推行了登记管理制、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开业歇业申报制、例行巡查制、整改复查制、区域整治制、动态监管制等七项制度,但这些制度由于都是部门制度,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约束力很弱,县政府层尚未出台有效的监管制度。
三、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管职责。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因其规模小、数量多、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和就业门槛低等特殊性,在我国将长期存在。国家虽然已确定了“分段监管为主”的食品监管分工原则,但由于大量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是前店后厂、即做即卖、时停时开的和出没无常的流动摊贩,很难从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上划分,从而确定监管主体的责任。因此,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必须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可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也可划分不同情形由两个部门分别管理,如属于自销方式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前店后厂、街头摊点、流动销售)可由工商部门或卫生部门单独管理;其他类别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可由质监部门单独管理。当然,这里可能涉及到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这就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二)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和各级省市政府应出台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管理的有关法规,强化依法监管;法规应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认定、基本准入条件、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食品销售区域、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对在短期内难以达到有关部门设置的准入标准的下作放小企业,考虑到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需求等因素,应根据当地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产品分类和特点,研究和确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控制点,制定出准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基本规范。对于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的,且拒绝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基本规范要求的少数企业,应当坚决予以取缔。
(三)健全监管制度。政府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产品质量公告制,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要严格实行生产备案制、原辅材料的索证索票制和监督性抽验制、日常巡查制。
(四)形成监管合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主要部门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要定期通报有关监管工作,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同时,税务、城管、环保、街道(乡镇)等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工作的开展,如:税务部门对产品质量、企业信誉和生产条件较好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可实行减免税费,城管、环保等部门对违规小企业小作坊也要在职能范围内实施严格管制等。
(五)加强政策引导。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鼓励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和“公司+基地”等模式进行合作生产;在性农村建设过程中,可通过《村规民约》恰当的载体,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在行为上进行自我约束,不断推进“标准生产、规范经营、打造品牌”目标的实现;可将本地具有特色的食品加工业建设列入当地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建立集中加工场所,引导企业入园,进行集中管理;同时通过“以大带小”、企业合并等方式进行规范
(六)强化培训教育。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从业人员和业主文化水平一般不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法制观念也不强,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定期举行免费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逐步引导他们提高生产经营条件,严把产品质量关。
关于企业安全心得体会范文(三)
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总结,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同,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积极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一定会达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