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倒杆事故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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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电力安全倒杆事故心得体会一

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这次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2017电力安全倒杆事故心得体会二

在我从事农电工作18年以来,我认为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再次发生,必须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要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从具体上抓,杜绝务虚和表面文章,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项工作的管理者、组织者、实施者、落实到每一个人,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级级落实层层分解。

二、安全活动内容要丰富,活动内容要有合理化建议,和辖区事故隐患点分析,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等,通报学习要有分析有比较,使通报成为我们的前车之鉴.。

三、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要认认真真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好现场勘察和隐患预陷,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做好工作开始前的,三交三查,确保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要严格落实农配网,三防十要反事故具体措施,特别是防触电、防倒杆、防高坠、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对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临时工民工安全教育卡不能出现代签临时工,民工要做指定的工作,不能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五、我觉得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就是我们生产在第一线的工作人员的生命线,如果你对其中一项的忽视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生命的藐视那后果是难以想象的。特别是在我们生产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工作前一定要进行三措一点分析:千万不要有违章作业和习惯性违章,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在生产中要有随时都会有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只有防范与未然,才能确保人生的安全。

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虽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电力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加以改进,让我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坚决做到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的各项措施:为我们景宁电力公司更美好的明天唱响安全的主旋律!

2017电力安全倒杆事故心得体会三

1 事情经过

2015年6月18日,国网江苏泰州市姜堰区供电公司在姜堰区罗塘街道前堡村5号变压器台区进行400V农网改造,由安徽芜湖二坝工程队负责施工,共13人参加施工。该台区配电变压器是1台典型的农村综合配电变压器,容量为200kVA,为18个单相客户和3个三相客户供电,两路出线,东、西各一路。当天拟将西路线原有的LJ-35裸铝导线更换为120绝缘铝导线。在更换导线的过程中,两边导线已经收紧结束,当换到第三根导线时,尽头电杆拉线断裂,电杆突然倒塌,导致杆上人员缪某随杆着地,被压在杆下,当场死亡。

2 事故原因及暴露的问题

(1)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外包工程队人员混杂,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强,缪某安全带打在两只横担之间,间距小,不能随意抽动,死尽头不应站在横担内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2)现场监管不力。工作现场,安全监管不力,监护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缺少对周边环境的审视。

(3)偷工省料,现场查勘不细。尽头拉线由于修建铁路被移动,此拉线已不再是原先的钢铰线,而是临时用钢芯铝导线代替,现场查勘时未及时发现。尽管工作计划中有更换此拉线的材料计划,但工程队偷工省料,未做任何更换,试图蒙混过关,这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4)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工作人员缪某,是三天前刚招工进来的新员工,未经任何培训,无证上岗,缺乏工作经验,站在电杆内侧,也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因素。

3 采取措施

(1)严格执行工作现场查勘制度。工作负责人施工前必须仔细查勘现场的每一支电杆及拉线,对危险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周边环境,必须做到了如指掌。

(2)加强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每天召开的开工会,除布置好工作任务外,还必须交待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工作人员的自保和互保。

(3)加强现场监管力度。加强施工现场的监护和管理,供电企业应有专人随工监督,不能以包代管,放之任之,对应更换的拉线、电杆、横担,坚决更换,不留隐患,同时应加强对危险点安全措施的检查。

(4)严禁无证上岗。开展进网作用电工技能培训。供电企业应联合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开展进网作业电工的增训取证工作,重点就电力安全知识、配网作业技能等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外包人员掌握进网电工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消除其对电力安全生产的无知、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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