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学习苏知斌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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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学习苏知斌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一

得荣法院近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中共甘孜州委关于追授苏知斌同志为“甘孜州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甘委[2016]472号)及《中共得荣县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向优秀共产党员苏知斌同志学习的通知》(得组通[2016]142号)文件精神,响应州委、县委号召,组织学习苏知斌同志先进事迹,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9月,时任九龙县检察院检察长的苏志斌同志,在出差途中突发疾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0岁。

苏志斌同志的先进事迹在藏区社会各界中引起强烈反响,州委决定,追授苏知斌同志为“甘孜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苏知斌同志一生为公,担得起肩头的职责,拿得稳手中的天平,无论是在基层一线,还是在领导岗位,始终以“组织放心、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用忠诚和执着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用智慧和汗水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人生誓言,全院干警要向苏知斌同志学习,学习他严格执法、鞠躬尽瘁的坚定信念;学习他公而忘私、勇于担当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心系群众、甘为公仆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为人正派、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

从自身做起,大力弘扬“忠诚爱国、乐善互助、务实创新、坚韧奋进”的甘孜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为民奉献、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再立新功。

法院学习苏知斌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四川省委今天在成都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苏知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把开展向苏知斌同志学习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苏知斌同志先进事迹的激励作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合格的过硬检察队伍,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苏知斌同志生前系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他扎根川西高原33年,克服高原缺氧、气候多变、环境恶劣等困难,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倾心服务人民群众,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为川西高原法治建设、民族团结和人民富裕,燃尽自己的生命,作出了卓越贡献,被群众誉为“高原燃灯者”。9月,他在办案过程中突发疾病,因公殉职。

在今天的大会上,曹建明将授予苏知斌同志的“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证章,四川省委副书记邓小刚将授予苏知斌同志的“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分别颁发给其家属。

曹建明在讲话中指出,苏知斌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楷模,是敢于担当、司法为民的政法好干部,是人民检察官的杰出代表,是我们身边模范践行“四个合格”党员标准的典范。全体检察人员要向苏知斌同志学习,始终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曹建明强调,要强化“四个意识”,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政治合格。政治合格是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向苏知斌同志学习,首先就要学习他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本职岗位,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好务,为基层和人民群众服好务,自觉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忠诚、靠得住。

曹建明指出,要严守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始终做到执行纪律合格。纪律合格是合格党员的基本底线。向苏知斌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强烈纪律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岗位上都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检察工作纪律,做到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公正廉洁司法的底线。

曹建明强调,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断提高个人品德修养,始终做到品德合格。品德合格是合格党员的基本前提。向苏知斌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生命不息、奉献不止的大爱情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真正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取信于民、树立公信。

曹建明要求,要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司法为民、无私奉献,始终做到发挥作用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是合格党员的根本落脚点。向苏知斌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情。

邓小刚代表四川省委讲话。他指出,苏知斌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强大社会感召力。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苏知斌同志忠诚于党、坚定执着的政治品格,热爱事业、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践行宗旨、服务人民的百姓情怀,清正廉洁、一心为公的道德情操,更加奋发有为地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推向前进。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开展向苏知斌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为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前,曹建明等领导同志亲切会见苏知斌同志家属。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发在会上宣读表彰决定。

四川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甘霖出席会议。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邓勇主持会议。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冯键介绍苏知斌同志先进事迹。

法院学习苏知斌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三

没有电灯的时代,照明主要靠油灯,一个土红碗,半碗清油,一根灯芯点燃,燃烧了自己,点亮了夜晚,为人们持续不断地带来光明。

燃灯,其实它的价值还不止于带来光明,还为世人带来了一种精神,它就是“燃灯精神。”顾名思义,就是为革命事业甘于奉献的牺牲精神,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勇于担当的担当精神等等。一言蔽之,“燃灯精神”就是真正的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的奉献精神。

有一句歌词是这样写的:“你燃烧自己温暖大地,任自己变为灰烬,那一缕缕火焰翩翩起舞,那就是你最后的倾诉! ”那是对“燃灯者”最恰如其分的赞美之词。

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苏知斌同志,就是一位执著的“高原燃灯者。”他扎根川西高原33载,克服高原缺氧、气候多变、环境恶劣等困难,为川西高原法治建设、民族团结和人民富裕,作出了卓越贡献,受到当地干部群众一致好评。去年9月,他在办案过程中突发疾病,因公殉职,燃尽自己的生命,留下了至为珍贵的“燃灯精神”,为基层干部树立了标杆。

在苏知斌的身上,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了“燃灯精神”,让我们看到了党的好战士的无私奉献,看到了他身上自然散发出的力量,那是信念的力量、坚守的力量、大爱的力量、奉献的力量,这种党性的魅力,贯穿了他工作的始终。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苏知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四川省委追授他“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他是基层干部当之无愧的偶像和标兵。

当下,很多人追捧“网红”,崇拜“网红”、“小鲜肉”,审丑之风污秽了社会风气,令人捉急。究其因,就是没有特别注重在网络平台注入“燃灯精神”等正能量。要改变这种乱象,除了使用打击、征信等手段之外,就是要不遗余力传播苏知斌这样的“燃灯者”,注入“燃灯精神”这样的正能量和核心价值,以净化并引领社会风气。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当前,四川正处于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期,省委新的五年计划的起步期。前景无比光明,目标催人奋进。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在四川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更须用“燃灯精神”武装全川干部,用“打鸡血”的劲头强化落实执行力。

对标苏知斌同志,全面深入学习他的“燃灯精神”,一方面要学深悟透“燃灯精神”,改变拈轻怕重毛病,改变“等靠要”惰性思想,改变得过且过的投机心理,做一名思想纯正、党性过硬、乐于奉献、不忘初心的党的好战士;另外一方面,要把“燃灯精神”落实在工作中,做一名服从安排、爱岗敬业、业务精熟、积极进取、永争一流、务求实效的党的好战士。通过知行合一、不懈“燃灯”,为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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