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2023年朝阳差旅费津贴报销标准暂未公布,以下是最新的朝阳差旅费报销标准,仅供参考。
一、2023朝阳差旅费津贴报销标准
1、城市间交通费标准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学校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县级以下人员(含县级)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不含旅游船)三等舱;汽车。因特殊情况乘坐其它特殊交通工具的须经校长批准。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工作人员因公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各市出差,原则上应选择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县级以下人员(含县级)住标准间,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如公出人员为同性别奇数,则同性别人员中可有一人住宿标准为每天不超过300元;到市属各县(市)区出差,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如公出人员为同性别奇数,则同性别人员中可有一人住宿标准为每天不超过240元。
3、伙食补助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工作人员因公到省外和省内其他各市出差,每人每天补助80元;到市属各县(市)区出差,每人每天补助40元。
4、市内交通费标准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工作人员出差且未使用公务车辆的,到外市出差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到市属各县(市)出差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使用公务车辆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5、出差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等培训、学习和会议,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学校凭据报销,不享受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
二、差旅费报销范围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三、差旅费报销流程
1、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直属上级审查 分管副院长核准 财务人员审核--出纳结算付款。各分管领导应对差旅费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全面责任。
2、财务人员、稽核人员、资金管理人员按规定对报销手续、预算额度、票据合法性、真实性、出差标准进行审核并对此负责。
四、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制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机票(明折明扣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过路费、过桥费等 ,无本人姓名的原始发票须在背面签名。
2、乘坐飞机的,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往返机场的车费不予报销。
3、出差补助天数=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发日期。
4、须按财务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或变造原始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5、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及需报销单据明细项目、金额,经直属上级与所在部门第一负责人签批后,报学院、学校分管领导签批报销。
6、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费的报销,按其应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计算报销金额,超额部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