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及辞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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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公务员辞退的条件

一.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

与公务员辞职相似,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主要也有三个方面:职务关系的消失;辞职后的待遇;重新进入公务员系统的条件。

(1)职务关系的消失。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负有执行国家公务的责任,也不再享受公务员的各项权利,无需履行公务员的义务,与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也就消失了,不再具有公务员的身份。

(2)辞退后的待遇。被辞退的公务员,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或领取一定的辞退费,即被辞退的公务员在暂时丧失职业后、再次就业前可以从社会获得物质上的帮助,主要包括待业救济金、医疗补助费等。这是保障待业期间生活的必要措施。

(3)重新进入公务员系统的条件。公务员被辞退后,可以从事新的职业,形成新的职务关系。如果想重新回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则必须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或调任规定,参加录用考试或履行调任程序,合格者才能重新成为公务员。

二.公务员辞退的条件

辞退国家公务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有一个明确,严格而又科学的界定范围。辞退会给公务员本人及家庭,甚至也给所在单位其他人员造成较大影响。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公务员如出现下列情况,单位有权将其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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