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晚婚晚育奖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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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拟于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如获通过,“全面两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

修正案草案同时对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其中包括,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条款,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专家解读

1.产假“有减有增”

全面两孩落地后,产假会不会少了?这是很多准妈妈的担忧。以深圳为例,按照现行规定,正常产假98天,晚育假15天,独生子女产假35天。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这意味着晚育假以及独生子女产假将会“缩水”。

不过,修正案草案同时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延长生育假的细则虽然还没出来,但给了公众很好的预期,这说明计生政策实现了以人为本和与国际接轨。”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陶林直呼,没想到延长生育假来得这么快。

他表示,延长生育假恰恰可以体现此次修正草案中“提倡”两孩生育的“提倡”二字含义。“提倡不是允许,有鼓励的意思,我们可以期望为国民提倡生育两孩,会有更多福利政策相继出台。”

2.全国统一实施时间表

与单独两孩实施的时间相比,如果此次修正案顺利通过并在明年元旦施行,速度快了很多。

据悉,此次全面两孩政策将采取全国统一时间表的做法,这种做法与单独两孩时由各省分头修改相关法规并确定实施时间完全不同。单独两孩政策2013年11月经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后,从1月到6月,全国各地陆续实施。

“如果各省制定落地政策,一定会有先有后,这次全国一盘棋,配套实施得很紧。”陶林分析,单独二孩实施一年多以来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为全面两孩政策的加速落地奠定了基础。晶报记者周亦楣

  市民声音

期待有更多福利和便利

市民陈女士今年30岁,有一个4岁大的孩子。在生不生两孩的问题上,她属于典型的“纠结派”。

生,担心养孩费用高,没有时间照顾孩子;不生,担心一个孩子太孤独,以后自己养老也成问题。

“听说国外生孩子有的国家会给予奶粉补助,除了产假还有育儿假。如果政策上多给一些支持,我想我会更倾向于再要一个孩子。”陈女士说,生不生两孩需要每个家庭根据自我情况来判定,但如果有很好的政策红利和更便捷的服务将会是“催化剂”,促进更多家庭自愿选择生两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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