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15年社保企业与个人缴纳最低比例
类别 | 缴纳比例 | 缴纳金额(最低档即40%) | ||
单位 | 个人 | 单位 | 个人 | |
养老保险 | 20.0% | 8.0% | 323.25 | 129.30 |
医疗保险 | 7.5% | 2.0% | 121.22 | 32.32 |
失业保险 | 1.5% | 0.5% | 24.24 | 8.08 |
生育保险 | 0.4% | - | 6.46 | - |
工伤保险 | 0.6% | - | 9.70 | - |
大病保险 | - | - | - | - |
合计 | - | - | 484.87 | 169.70 |
思而学教育计算,2015年度贵阳市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40%)企业缴纳部分为484.87元,个人缴纳部分为169.70元。与相比,单位应缴纳部分由445.16元上涨为484.87元,上涨39.71元,个人缴纳部分由160.55元上涨为169.70元,上涨9.15元。
另外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公告,从2015年3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5%,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据了解,度贵州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87元,月平均工资为4040.58元。调整后,参保职工月工资低于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616.23元作为社保缴费基数;超过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121.75元作为缴费基数;在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以实际工资额为缴费基数。
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单列,最低按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232.47元)、最高按300%(12121.75元)进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1月起执行,参保单位职工1—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差额部分,将于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的养老保险缴纳,可根据本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在1616.23元至12121.75元之间选择任一数额作为缴费基数,其基本医疗保险新缴费基数统一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40.58元,35岁以下人员缴费比例仍为3.4%,每月137.38元;35岁以上人员缴费比例仍为4.4%,每月177.79元。市社保中心提醒,已经开通贵阳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个人,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可自助在线申报办理缴费基数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