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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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

根据综合工时制的特点,某一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但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超过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150%的加班工资;而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一律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其工时是按全年总工时来计算,以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加上加班总时限,为全年的最高工作时间,不可超过。

假如你在2015年8月10号这天上班10小时,但是从全年的平均日工作时间为7小时,那么就没有加班费可言。

全年的总工时有多长?

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为:20.83天/月×12月×8小时/天=2000小时;

全年加班时限:36小时/月×12月=432小时;

全年最大总工时:2000小时+432小时=2432小时。

全年正常上班时间加上加班时间不超过2432小时,则属于合法。而超过2432小时,则为综合加班超时,属于违规行为。

注意: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月、季)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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