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征地补偿标准政策及农民征地赔偿补贴标准文件

思而思学网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以往,征地工作中普遍存在不供地、不用地就不兑付补偿费用的行为,导致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征地管理秩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日前,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台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征地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在征地报批前,应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作为征地补偿准备金足额预先存入专户,以确保征地批准后3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拨付给被征地集体和农民。该办法自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征地补偿款实行预存制

《办法》明确,征地补偿准备金指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所有依法应报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土地,都要按规定缴纳征地补偿准备金。

《办法》明确了“谁收取土地出让金谁支付征地补偿准备金”这一原则,并将征地补偿准备金到账凭据列为征地报批的必备要件,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按照要求,征地补偿准备金单独设立账户,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报批并管理、使用。

征地补偿准备金按照“由谁收取土地出让金由谁支付”的原则执行,政府确定的城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准备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并缴入准备金专户;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的经营性用地,由国土资源部门从土地储备运营资金中统筹解决,并缴入准备金专户;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准备金,由用地单位按要求缴入准备金账户。

严查挪用、拖欠、截留征地补偿金

《办法》强调,征地经批准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将征地补偿准备金拨付至征地补偿发放专户,并根据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审定的征地补偿费用发放名单,依法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拨付到位。

征地补偿准备金不计利息、多退少补。缴纳的征地补偿准备金不足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函告原缴纳单位,由原缴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筹措资金,补缴至征地补偿准备金发放专户。征地补偿准备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同批次或项目的征地补偿准备金不得混用。

对弄虚作假或违规挪用、拖欠、截留征地补偿准备金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烟台市所有征地补偿费全部到位

“征地准备金补偿制度的建立既是为解决征地补偿不到位问题而探索设立的一种补偿制度,也是政府有计划实施征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工程。”烟台市国土局耕地保护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烟台市在维护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专项清查整改工作。

我市借力度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工作专项审计及度土地例行督察,对全市2009-被征地补偿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全市6年来批准征收的19.2万亩土地,逐批次、逐宗地进行梳理,严厉查处整改拖欠征地补偿费等问题,截至10月份,所有征地补偿费已全部足额拨付到位。

在此基础上,我市又对2015年年初至10月31日批复的18363亩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专项清查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

上网能查近16年征地补偿方案

为确保征地政策、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工作程序全部公开透明,全程接受公众监督,我市在严格执行征地工作中的“三公告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启用征地信息查询系统。

公众可通过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烟台市政府网站和胶东在线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窗口查询1999年以来全市1272批次征地卷宗的所有征地批文、征地公告书、一书四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公告等内容,极大地方便了被征地群众对征地信息公开的查询。

“在今后的征地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选择补偿方案的意愿,严格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