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被告席上,穿着“黄马褂”囚服,45岁的欧建早已没有当年的霸气,只剩下一脸落寞。7月9日、10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欧建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共71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黑老大”欧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10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32万元、没收个人财产705万元。
7月12日,记者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欧建对一审判决不服,目前已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昔日风光,“黑老大”称霸湘潭
提起欧建的“大名”,在湘潭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1989年,欧建投资8000元在雨湖区芙蓉电影院旁开设了一家无名电游室。最初,他仅有4台赌博电游机,随着生意“火爆”后,他的游戏机增至10台。两年间,欧建非法获利48万余元,比起投资的本钱,翻了60多倍。初次尝到甜头后,欧建一发不可收拾。1991年至1997年间,他分别在雨湖区中山路“天宫电游室”和红月亮电影院一楼的电游室提供赌博机供他人赌博,共盈利90余万元。
发家后,贪婪的欧建不再局限于小小的电游市场,而将魔爪伸向了渣土挖运市场。2008年,欧建通过某些手段实际掌控庞龙渣土公司后,采用暴力或凭借长期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形成的威慑力,逐步抢占市场。至2009年底,欧建及其公司基本垄断了岳塘中心城区渣土挖运市场,非法获利4472.08万元。
不仅如此,欧建及其团伙还通过“干股”、“了难”、放高利贷 、“提篮子”、 强迫交易等手段,非法获利近亿元。
逃亡路上,仍贪恋纸醉金迷
2010年9月,湖南省公安厅从省厅、湘潭市公安局和其它市公安局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并派专员来潭,对欧建及其涉黑涉恶团伙展开秘密调查,初步掌握了欧建等人涉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他人等相关材料。同年10月11日,湖南省公安厅对欧建等人涉嫌强迫交易案立案侦查,但欧建闻风而逃。
欧建最初逃到桂林,之后陆续逃到北海、三亚、海口、广州、上海、杭州、苏州、金华、义乌、漳州、汕头、井冈山、九江、济南、北京等地。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欧建在每个地方的停留时间都很短。有的地方只住一晚便走,有时候离开某地后又返还原地,试图打乱警方的视线。甚至在酒店开房,他都会找当地导游帮忙。
逃亡途中,欧建依然不忘玩乐本性。在上海,欧建打电话给情妇宋某,要其同“玩”,并先后去了苏州、金华等地。之后,欧建想买貂皮大衣,随他一起逃亡的“小弟”特地赶往吉林,买了五件貂皮大衣和大量人参、鹿茸、鹿鞭等保健品。贪心不足的他又想买狗,一行人便去陕西宝鸡市看了几处地方,最后辗转到陕西兴平市,花8万元买了3条挪威犬,并让卖狗的老板把那3条犬托运回了湘潭家中。接着欧建去了河北廊坊,并派人接来一个“大人物”,此人自称在中央有很多熟人,能帮欧建“了难”,欧建当即送出两盒长白山人参。离开廊坊,欧建直奔天津,买了一辆名车前往一避暑山庄游玩,结果这里成了他的逃亡终结地。
在欧建逃亡的这几个月时间里,公安机关派出多个追捕小组,奔赴13个省、市,行程数万公里。民警们连春节期间都没有休息,每天都是日夜兼程,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没有吃过一顿安稳饭。
为非作歹20余年,号称“从未摔过跤”的欧建,终于落入法网。2011年1月17日,欧建被公安机关逮捕,其黑帮生涯随之结束。2011年8月,湘潭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将7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移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3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成阶下囚,“十宗罪”获刑20年
2011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欧建涉黑涉恶团伙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欧建等人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赌博、开设赌场,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20个罪名。其中,欧建涉嫌15宗罪,其黑恶势力组织涉嫌16项罪名115起犯罪事实。
今年7月9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欧建进行了公开宣判。站在被告席上的他,已没有当年的“意气风发”。法官当庭宣判,欧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强迫交易罪,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32万元、没收个人财产705万元。
对于一审判决,欧建表示不能接受。宣判当天,欧建向法庭提出了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