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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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沧州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离婚需要男女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近期二寸各两张免冠彩色照片、协议书一式三份到现场办理并签字按指纹确认。军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部队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二、沧州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沧州市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

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

2.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

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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