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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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南昌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1、男、女双方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一份);现役军人应提交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并持军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一份);

2、本人结婚证(原件及A4型复印件一份);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亲自填写《申请离

婚登记声明书》;

5、双方各提交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

二、南昌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审查合格→向申请人颁发《离婚证》;

三、南昌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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