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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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临沂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军人应当提供军人证件;

5、军人应当提交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6、照片。

二、临沂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首先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
最后,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为登记发证期,双方在登记登记发证期内领离婚证。

三、临沂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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