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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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武汉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1、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有《社会保障卡》的也同时带上)、结婚证;

3、自愿离婚协议书;

4、各自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照。

二、武汉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1、受理。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核。审核国家法规中要求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登记条件可当场受理。

3、审批。按照审查结果进行系统登记操作。

4、办结。婚姻登记员现场制证,生成婚姻登记档案。

三、武汉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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