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17年将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53万户,改造农村危房32万户。
山西省提出,统筹推进农村危房和抗震改造。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户;严格执行一户一档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和管理工作;加大对8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改造力度。
山西省要求,各地要把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作为消化商品住房库存的重要手段,库存量大的市、县要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严格执行国家住房税收、信贷政策,促进住房消费,消化商品住房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