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宜春人口数据,宜春人口数量最新比例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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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统计部门开展了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并对抽样调查获取的基本数据和主要指标评估推算结果进行了简要分析。

基本情况

2015年末

全市常住人口:551.20万人

全市城镇人口:247.05万人

男性人口284.05万人

女性人口267.14万人

十年增加人口21.8万人

根据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5年末宜春市常住人口为551.2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1%,比上年增加了18724人,增长0.34%,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增加8.87万人,2011年?2015年五年间人口总量年均增长0.33%,而全市“五普”至“六普”十年间人口总量共增加了21.8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41%。人口总量的增长总体上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但增速稍有减缓。

人口自然增长率缓慢下降

根据每年的人口变动调查及2015年的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结果,近五年来宜春市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基本呈现逐年缓慢下降的趋势,死亡率在6.00‰?6.26‰之间波动,即使是实施“单独两孩”、2015年全面放开二孩,全市的人口出生率仍然保持平稳发展态势。究其原因:一是人们的生育观念已发生了新的变化,二是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效应如何还需假以时日。

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分布相差较悬殊。从分县(市、区)的人口总量情况来看,宜春市管辖的10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过百万的有丰城市、袁州区,这两地的人口总量约为24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43.9%,其中丰城的总人口已达135.31万人,是全省常住人口总量排位第一的县级市;而常住人口不足15万的也有两个县,分别是铜鼓县13.78万人、靖安县14.78万人,其中铜鼓县的常住人口仅相当于丰城市的十分之一。可见,各县区之间的人口总量相差较为悬殊。

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33

经测算,2015年宜春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4.05万人,占51.53%;女性人口为267.14万人,占48.4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6.33,比上年下降0.19,比“六普”时的108.81下降了2.48,呈逐年下降并已总体上进入正常状态(正常值范围为102?107)。2015年宜春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75,比上年下降0.51,比全省平均水平114.19高0.56个百分点,比“六普”时的122.21下降7.46。尽管出生人口性别比在逐年下降,但目前仍然明显超出正常值范围。

我国是世界上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持续时间最长、波及人口最多的国家,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持续普遍偏高,显然违背了性别结构平衡的自然法则,这与传统的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落后思想不无关系,出生人口性别比与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落后、贫困地区这一比例更为突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后果是社会上男女婚配比例失衡,同时也会对社会和家庭的稳定、甚至对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老年人所占比重上升1.69%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2015年宜春市0-14岁的少儿人口为112.11万人,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387.88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51.21万人,这三类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20.34%、70.37%和9.29%,与“六普”时相比,0?14岁和15?64岁所占比重分别下降了1.55和0.1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所占比重上升了1.69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数比较,0?14岁和15?64岁两个年龄段所占比重比全省平均数高0.01和0.14个百分点,65岁以上所占比重比全省平均数低0.15个百分点。

当前,宜春市人口年龄结构呈现少年人口和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下降,老龄人口比重上升,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深,但老龄化程度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市城镇人口247.05万人

近年来,宜春市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根本,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城镇建设三年升级战、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镇村联动建设发展工作为主战场,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2015年全市城镇人口247.05万人,占总人口44.82%,比上年上升了1.54个百分点,比“六普”时的35.59%上升了9.23百分点,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

同时,市民平均受教育程度稳步增加。2015年宜春市6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97年,比“六普”的8.57年增加0.40年,比全省平均受教育年限低0.13年;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19年,比“六普”的8.86年增加0.33年,比全省平均受教育年限低0.11年。人均受教育水平年限的逐年提高,表明人口文化素质在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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