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67.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67.7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70.05%。人口自然增长率5.98‰。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55.5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7.71万人,占户籍人口比重为57.2%。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70.00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88.10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88.38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193.52亿元,增长8.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9686元,增长7.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7:40.0:55.3。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850.34亿元,比上年增长8.1%,占GDP比重为46.6%。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22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399.68亿元,增长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51亿元,增长3.7%。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4%,涨幅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分类别看,食品类价格上涨3.8%,烟酒类上涨3.5%,衣着类上涨3.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2.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4.1%,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4%,居住类上涨0.3%。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0.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跌5.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跌5.6%。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0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