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及转正过户交易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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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昌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刘女士,早在2005年就以不到千元的单价,在洪山一个村民小区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刘女士并非没有房子住,她有两套住宅,这套小产权房被她用来出租。

对投资者来说,小产权房出租比商品房出租获利更大。在徐东一个小产权房小区买了房子的陈先生说,同样是80平方米的两居室,还建房只要30万元,而同样地段、面积的商品房要80万元。按租金回报率来计算,如果还建房月租1600元,出租年回报率是6.4%;商品房小区租金略高,即使以2000元计算,出租年回报率仅有3%。

“投资小产权房的也不少。”一位资深中介人士告诉记者,除了为居住问题退而求其次的小产权房买家外,有不少投资出租或倒卖的。

小产权房纠纷一地鸡毛

一些早动心、早行动的市民虽然尝到了还建房的“甜头”,但仍不免对未来的出路颇为担忧。武昌一家单位的职员小刘告诉记者,2008年,他在一个还建小区花2000多元/平方米买的房子,已涨到5000多元/平方米。但小刘心中一直有点不安,这房子是一套城中村还建房,只能办产权证,没有土地证,“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小刘希望有朝一日自己的房子能够“转正”。

一些人甚至已经被小产权房的纠纷闹得焦头烂额。

去年夏天,汉口堤角的读者姚莉女士曾向记者求助。她于2005年在阳逻买了一栋小产权房,当时买卖是在村委会的见证下进行的。现在这个地段要拆迁了,原房主反悔了,不承认这次交易了。她又找到村委会,但村里则认为,拆迁补偿只能给村民,让姚莉和原房主协商,他们不负责。至今,双方还在僵持不下。

而另一位读者的遭遇更加极品。他十年前买的小产权房,有一段时间空着,原房主却拆掉他的大门,强行住了进去,至今双方还在打官司。

而对城市居民购买农村住房过程中出现的司法纠纷,最高法院曾表态说,不支持城镇居民的诉讼请求。最高法院要求法官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两个相关文件判案,这两个文件分别是1999年和200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和《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分别有“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明确规定。

小产权房的“身份”一直没有被承认。

早在2009年3月,武汉市发布了《武汉市贯彻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指出“在买卖农村村民住房时,如果买家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成员的,房屋登记机构将不给办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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