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德阳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三、材料说明: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四、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旌阳区)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2015年,《居住证暂行条例》由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2016年9月,德阳市政府宣布,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德阳市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12项基本公共服务和8项便利。
12项基本公共服务涵盖了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待遇等。
8项便利包括了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在居住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转为常住户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