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回复11条网友留言
王东明同志简历 | 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2月4日电 (张政)近日,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的11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去年拿了两次2013年1--9月的补贴,两次都是8000多,现在都要进入了,2013年10--12月和的补贴呢?经营的农村客运开支越来越多,找点钱都交各种费用去了。等着补贴过日子过年呢。给个准确答复吧。还有一个问题请严肃处理自贡富顺县振兴公司。去年拿的两次13年补贴,每次发补贴都克扣50。说是手续费,两次共一百。太黑心了,而且比其他运输公司晚发半个月到一个月。其他运输公司都是直接发银行卡并没有克扣。振兴公司发补贴还收我们的手续费,我们每个月都交钱。给车主办事是理所当然的。燃油补贴任何单位公司个人不得克扣,振兴公司凭什么收手续费。请严肃处理黑心行为。并退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富顺振兴太黑了”的问题,现由富顺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答复如下:,我县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文件要求,按规定如实将财政分两次下达的2013年1至9月份补贴资金发放到了道路运输相关经营者手里。至今没有收到其他补贴资金。针对您在留言中所提到的公司发放补贴收取手续费的问题,我局已责成行业管理部门针对性地展开调查,如果反映情况属实,将责成企业如实退还。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本人是自贡的一名事业单位人员,本市的机关公务员每年都有8000多的年终奖,阳光工资每个月是照常领了的,而我们事业编制人员,特别是管理岗,干了20多年只是一个9级工资还不如才上班几年的公务员,我们所谓的绩效工资还要扣一部分年终才发,每年公务员发年终奖都没有我们的份,一个单位工作是混岗一样的干工作,待遇完全不一样,真的没有积极性了,再这样下去真的没有心了,希望省领导关注下我们基层职工的利益,我想这应该是广大事业单位人员的期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事业单位为什么没有年终奖,而公务员有”的问题,现由自流井区人社局办理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涉及到我区事业单位年终奖和公务员目标奖等问题,均是按政策规定执行。 关于您提到的绩效工资要扣除一部分年终才发放的问题,根据《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方法。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单位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分配方式和办法”。所以,平时发放绩效工资的70%作为基础绩效,另外30%年终核算到事业单位作为奖励绩效考核后发放。关于您反映的年终奖问题,事业单位的年终奖因实施绩效工资后,相应取消国家原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再另行发放。故事业单位原纳入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范围的单位,因年终一次性奖金已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不再另行发放。关于机关公务员年终奖,是政府根据每年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相应的工作任务,对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加以考核,行政机关在完成当年目标任务后,根据上级规定,按照相应标准并结合年底目标考核结果和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公务员目标考核奖金。如您还有疑问,可直接向区人社局咨询,联系电话:8200481。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现向您反映自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融工业园的农民工工资被恶意拖欠上千万,农民工讨薪2年之久也没有拿到钱。农民工兄弟讨薪投诉电话天天不断,12月8日农民工上街游行和在园区断路讨薪无人管,园区主要官员和华融工业园老板都不见面,敬请王书记关心农民工兄弟们,为他们做主讨到血汗钱。多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华融工业园项目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现由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答复如下: 经查:华融工业园项目建设业主为华融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川渝公司。由于华融公司经营等问题,该工程建设进度已严重滞后于相关合同约定工期。目前甲乙双方已就有关工程款争议及违约金(工期违约)等问题起诉至法院,将于1月19日开庭审理。 对于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历来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处置化解。2015年12月29日,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市劳动监察支队专门召集甲乙双方和民工班组开会协调,动员民工班组抓紧向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并要求甲乙双方做好处置预案,及时筹集资金解决欠付的民工工资。截止1月8日,共有7个民工班组向市劳动监察支队提出投诉,反映拖欠民工工资累计共约500万元,后经乙方协调,投诉的民工班组又已全部撤诉。市劳动监察支队已对川渝公司提出明确要求,必须对拖欠的民工工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抓紧筹资兑付,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发放。我们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民工工资清欠等相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四川眉山东坡区一名在职乡村教师,我想咨询一下,对于2015年四川的乡村教师补贴,有关文件不是说四川每月不低于400元吗,而我们学校昨天通知了说是每月300元,这是怎么回事呢?另外,每年第13个月的工资我们也是从09年就停了,为什么?期待您的回复,谢谢王书记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一、关于您反映的乡村教师补贴的相关情况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107号)第三条“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四大片区’贫困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给予定额补助”的规定,因东坡区不属“四大片区”贫困县,故东坡区乡村教师不能享受“乡村教师补贴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政策。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30号)第二条“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乡镇实际情况,按不低于月人均200元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和《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我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第一条“按照文件规定,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范围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级部门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我区执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单位包含区教育局下属乡镇学校”及第二条“根据城镇边远程度,三苏乡、广济乡、盘鳌乡、土地乡、复盛乡、复兴乡、金花乡、柳圣乡8个乡镇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其余乡镇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的规定,东坡区乡村教师从2015年1月起已享受每月200?3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 二、关于您反映第13个月工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9〕35号)第四条第一款“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规定,从2009年起,东坡区已将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纳入了绩效工资总量计算。 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与您联系并详细告知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028-38298408向东坡区教育局进行咨询。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就读于重庆交通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来自成都市新津县。于前几年实行的田园城市建设计划将成都五十个乡镇村民全部搬迁,住进安置房。其中就有我的家乡兴义镇,我父母曾报名自建房,也交了一万多报名费,可后来却不知为何被镇政府取消了资格,并退还了报名费,我父母去了很多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却始终未得到明确答复,直至今日,安置房尚有大量闲置,而村民一半以上都未搬迁,而且据我了解,具有相同情况的地方还有很多。请领导想想对策,为人民谋福利,让村民们可以搬进安置房。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获知你反映的问题后,新津县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兴义镇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你反映“前几年实行的田园城市建设计划将成都50个乡镇村民全部搬迁住进安置房”,经查,市、县、镇均无将全镇村民搬迁住进安置房的计划,反映情况不属实。另反映安置房尚有大量闲置情况,目前兴义镇已基本建成的张河二期、田渡二期、广滩二期等统建安置房,待竣工验收移交镇政府后,即将安置新龙王渡、成新蒲快速路等政府拆迁项目待安置人员,因此安置房大量闲置的情况不属实。 经与你电话联系并当面沟通,你为新津县兴义镇三合村5组村民,主要反映以下问题:一是你户报名参加兴义镇纪碾小区统规自建房建设,为何没有取得建房资格。2010年以来,兴义镇依托土地综合整治启动“兴义七子”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按照相关规定,镇、村要对报名参加小区建房的农户进行资格审查。据查,由于你户房屋属于连体房,相邻农户未申请小区建房,因此你户不符合土地综合整治搬迁建房条件,镇、村已及时通知你户并退还了建房保证金。兴义镇土地整理搬迁农户项目,已于2012年截止。二是咨询现在改建住房有没有相关政策。 按照《新津县场镇规划区外农村住宅自建指导意见》(新建发〔2014〕7号)文件精神,目前兴义镇场镇规划区外的农户可申请住房改建,你户房屋在场镇规划区外,已当面告知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三是咨询能否安装自来水。目前兴义镇自来水主管网已覆盖所有村、社区,农村散居农户以林盘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自愿申请安装,已当面告知安装自来水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