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的问责条例重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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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终于要“出炉”了。相信大家也期待已久了吧,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相关消息!

有一句话大家应该很熟悉,“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这句话也出现在今年年初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公报中。正是在那次全会公报里,提到“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如何“问责”,向谁“问责”,当然,等到条例全文公布,我们会有完整系统的答案。大家应该记得,就在前不久,王岐山在北京和辽宁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就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不到一个月之后的政治局会议,则标志着这部条例已经审议通过,很快要向公众公布。

在这些会议的官方新闻稿中反复提到“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这也是对于问责条例主要适用对象的一种明确。

这次政治局会议也明确提到,将紧紧围绕什么开展问责。答案是要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向政知君表示,党内问责条例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紧密相连的,通过问责手段保证从严治党贯彻到底,使各个党组织能够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他指出,问责范围比较广,不仅包括廉政问责,也包括党建方面的问责。

这也印证了政治局会议对问责条例的定位,即“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政治局会议还指出,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这或许就是会议所强调的“坚持问题导向”,此前王岐山也指出“发现问题就要对症下药、标本兼治”,“要抓住现阶段的主要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庄德水表示,根据十八大以来发现的重要问题,以这些问题为导向,提出切实可行的问责方案和方式。既要问组织的责,也要问个人的责。

这次的官方新闻稿中,出现了三个“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庄德水说,党委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要负领导责任。

庄德水强调,相当于把“板子”既打在领导班子身上,更打在领导班子的主要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身上。使整个问责能够打准“板子”,形成威慑,能够精准问责。“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组织来开展问责,能够使问责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能够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责任。”庄德水说。

“传导”已经成为关键词,中央领导曾指出,要抓住“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此次政治局会议也指出,“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也就是说,“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

对于问责的意义,当然包括责任的落实,“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也都是题中之义。政治局会议强调了三个确保,即“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拓展阅读】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点赞

在全国人民齐声欢呼共庆95周年建党日之时,党中央于6月28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条例》告诉了所有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是要问责的,为所欲为或占着茅坑不拉屎、尸位素餐都是要挨罚的,做天和尚撞天钟的庸者思维不可能再有善终。

这个《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高瞻远瞩、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及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就问责专门订立条例,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理有所至,势所必然。如果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给党员树立自我约束的标准,明确纪律红线,那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共产党人不仅仅要守底线,更要有作为。尤其是作为“关键少数”的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担起该担当的责任,杜绝为官不为和为官乱为的现象。三份文件的出台,织就和完善了一张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网,具有重大意义。

问责需要操作规范。现实中,责任往往被层层分解,一些重大问题很多时候“没了下文”,无人担责,遭到群众诟玻责任并不抽象,完全可以条分缕析,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行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有责任就要担当,担当需要理直气壮,不能畏首畏尾。关键时刻,共产党人要敢于站出来,直陈弊病,与不良风气做斗争;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正己修身,也推己及人,中国共产党最优秀的品质从他们身上由内而发,影响身边的人,动员身边的人,一心向往所有的党员共同追求最优秀的作风。

问责有强大惩戒手段,但不止于惩戒。共产党人的担当是一种主动进取精神,永远追求着党的理想信念。问责更重要的是激发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做到主动担当,自觉担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也只有让不作为的人无路可退,无处遁形,无处安身,才能让真正具有使命感的党员干部积极涌现,让他们在关键位置上充分发挥作用。

问责条例的出炉,是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共产党员给自己戴上的另一个“紧箍咒”,充分体现了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信心和决心,我们为此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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