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15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办理地点
赣榆县城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金海路附近
堆沟边防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堆沟港镇十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