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士官转业政策,湖北士官退伍转业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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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省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关系到国防和军队建设,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希望本文能给即将退伍的老兵一些启发和帮助,祝愿老兵战友勇敢迎接挑战,顺利转战“第二战场”,早日找到自己的理想工作岗位。


黄石市西塞山区功臣退役士兵安置享受“四优先”择岗待遇。对服役期 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服役期满12年且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实施安置“四优先”:父母有单位的优先安排到父母所在单位工作;父母没有单位的由区政 府统筹优先安排到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单位;已婚的优先安排到离家庭住址较近的工作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功臣退役 士兵。
荆州市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享受多项免税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 外),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个人所得税。从事种植、养殖业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基础上,减免50%。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 害防治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额外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孝感市退役士兵两年内享受免费职业培训。今年共有汽车维修、酒店管理、计算机应用等30个培训专业,1600个免费培训名额。退役士兵两年内可参加教育培训,免交学费,并享受政府提供的生活费补助。
武汉市重点安置好入伍前是正式职工和在校学生的退伍义务兵。将调整出200个工作岗位,优先安置入伍前是正式职工的退伍义务兵。入伍前是在校学生的士兵,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参加国防生选拔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赤壁市提高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以服役义务兵(2年)为基数,由原2万元调整为2.31万元。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个人荣立二等功、个人荣立三等功的,分别增发义务兵补助金的30%、15%、10%(以最高一项等级标准计发,不重复)。
其他市区的安置政策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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