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限购条件社保缴纳需一年以上【全文】

思而思学网 2023-12-07 01:30:59

在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佛山楼市出台限购新政啦,对社保缴纳有了明确要求,快来了解一下吧!

昨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190号),自2017年3月25日零时起进一步收紧限购政策。市民购房时,执行时间点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以及执行时间点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能提供交付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依据《通知》,佛山将继续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通知》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打击骗购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销售、哄抬房价、“首付贷”、变相囤积房源、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提供虚假购房资料的住房骗购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企业的各类违规销售行为。

佛山限购政策解读

在广州3月17日楼市限购政策升级之后,佛山的限购政策“补丁”版也正式落地。昨晚,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从3月25日开始,除了继续执行区域政策之外,在限购区域非本市户籍家庭购首套房也需要1年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第二套。

此外,通知提到,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销售、哄抬房价、“首付贷”、变相囤积房源、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提供虚假购房资料的住房骗购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企业的各类违规销售行为。

收紧非本市户籍购房资格

南都记者了解到,与2017年10月7日发布的限购政策相比,本次政策进一步收紧了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

本次政策继续把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大沥、里水,顺德区大良、陈村、北?、乐从等11个镇街作为限购区域。

对在佛山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由原来可在限购区域购买两套新建商品住房,改为只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且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差别化住房信贷等政策继续按照原文件执行。

此外,佛山市住建局发布执行时点具体细则为:2017年3月25日零时起执行。执行时间点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执行时间点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能提供交付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毗邻广州11镇街加码限购

佛山市住建局表示,自2017年10月佛山部分区域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来,佛山市房地产市场热度得到持续抑制。今年3月以来,国内各大城市密集出台加码房地产调控政策,特别是佛山邻近城市出台楼市升级版限购政策以后,外市大量购房需求外溢涌入佛山,佛山房地产市场升温,市场出现波动,调控压力进一步增大。

对此,本次收紧限购,首要目的是抑制投机炒房行为。对毗邻广州的11个镇街加码限购政策,收紧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进一步抑制市外投机炒房行为,让住房进一步回归居住属性。从而促进区域平衡发展。

延伸阅读:佛山限购史

2017年3月限购区域不变;佛山户籍限购两套;非佛山户籍买房需一年社保,补缴不算。

2017年10月再度发布“区域化”限购。限购区域: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大沥、里水;顺德区乐从、北?、陈村、大良。限购套数:本地居民两套,非本市户籍家庭可购一套,第二套需要1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

2015年5月 限购令全面取消。

8月佛山限购“放松”。限购对象从“家庭”调整为“个人”;非本市户籍家庭可购一套,无需本地的社保或纳税证明。

2011年10月 佛山发布“松限”政策,当晚被“撤回”。

2011年3月佛山全面限购。限购区域:全市;限购套数:本地居民两套,非本市户籍家庭有1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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