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军人优抚政策
一、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对象
参战退役人员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来曾在军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人员,参战人员包括参加战斗的人员和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参试退役人员是指原8023部队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等国家有
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分别规定:对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中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所需材料
1、参战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
2、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复印件;
3、参战立功、授奖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凡个人向原所在部队索取的证明材料无效);
三、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身份认定的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后上报乡(镇)民政办;乡(镇)民政办向档案管理部门调阅当事人档案,以个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认真核实其身份。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表、个人有关资料以及个人档案等材料上报县民政局优抚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2、材料审查。县民政局优抚股依据军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享受生活补助条件的,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所在乡镇民政办,并说明理由。
3、公示。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
4、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的,优抚股填报《湖南省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怀化市民政局优抚科审批。
5、颁发证件。根据怀化市优抚科的批准时间,县民政局优抚股书面通知乡(镇)民政办,并向当事人颁发湖南省民政厅印制的《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金领取证》。申请人从被怀化市优抚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起享受相关待遇。
四、发放标准:依照当时政策规定标准发放。
全国参战参试落实情况
江西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赣府厅发【2007】17号文
对所有企业已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在个人现有养老金基础上,上浮10%比例,增长,然后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生活补助。(2008、2009、2010年)未报告,对所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在企业下岗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30元生活补助,对所有农村和城镇无业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75元生活补助。
安徽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民优字【2009】126号文
一、给予在企业退休“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在企业退休的1953年底以后入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月每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150元,所需要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2010年未报告)。
二、在乡和城镇无工作“两参”退役人员由130元增到170元。(2010年未报告)。2009年元月份起执行。
湖南
对所有“两参”人员发给350元的生活补助。
浙江
浙民优【2007】143号文件精神,对所有未领取定期补助的参战人员给予生活补助(数额多少未报告)。
云南
在企业参战参试人员未领取定期补助的人员给予发参战补贴(金额多少也未报告)
贵州
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黔民发[2007]48号文,优抚标准随经济发展在不断变化,其中2008年标准如下:
1、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持有复员或退伍军人证件的人员。这部分人员按照现行国家政策,可以享受定期生活补助,每人2540元每季度。
2、退伍军人:指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必须持有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带病回乡证明,并且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方可享受定期生活补助,每人1200元每季度。
3、参战退役人员: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人员。对这部分人员的认定主要以本人档案记载为依据,也可以通过二名参战战友证明认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国家对这部分人员实施了定期生活补助,每人1200元每季度。
佛山市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市统一调整提高参战、参核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从2008年10月起,参战、参核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280元。
宁波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从2009年7月起,每人每月400元,加过年费900元,8月1日发100元的东西。
深圳
深圳市参战、参试人员,每月每人发360元的生活补助。
青岛市
1、青岛市人民政府改变对那场已经发生的中越战争看法,改革对参战人员不合理待遇,同时提高参战人员的政治待遇。
2、农村籍和企业下岗以及待遇低的企业在职参战人员,30年工龄无条件的办理退休,其退休、在岗工资不得低于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每年按照社会平均工资递增而递增。
3、提高参战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市级劳动模范或正处级公务员标准。参战人员是用生命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功臣。对参战人员的待遇按照低保户或最低收入标准处置,是对国家功臣的功绩贬低亵渎。
4、对参战人员应发放优抚证书,参战人员各种福利待遇应形成文本规范化、制度化、永久化。
5、及时传达、落实国家有关对参战人员的待遇文件,不得以任何借口扣押参战人员的文件。尤其是烈士家属的待遇及去广西、云南扫墓的待遇文件予以落实。
6、所有参战人员含行政事业、企业在职人员一律永久享受国家财政参战优抚补助。及时提高上调优抚补助标准。
7、安抚作战有功人员,视功绩大小,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医疗保险待遇。
8、允许参战人员集体去广西、云南或在本地烈士陵园举行的悼念活动,今后每年的2月17日作为对越自卫还击战老兵纪念日。以此方式教育后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
9、决不能把参战人员视为社会不安定因素,更不能推向敌对分子一面。政府不解决参战人员应得到的待遇,允许我们保留国家赋予的权利继续上访各级部门领导。
拓展阅读:参战老兵上访的根源在于国家优抚政策的模糊不清
参战老兵到各级地方政府上访诉求争取权益的情况,据我调查了解从上世纪的80年代初,也就是对越自卫还击战以后不久就已经开始,有一部分参战老兵还因此蒙冤入狱。不过当时信息闭塞,涉及的地方和规模都还是可控的。2004年开始,互联网逐渐普及,烈属生活现状和参战老兵上访诉求争取权益的信息也随着网络的普及而传到全国各地。
2004年,人民网的强国论坛出现了一组由云南省麻栗坡县摄影爱好者“老山之眸”拍摄的赵占英烈士母亲,在儿子牺牲20年后借钱到陵园为儿子扫墓,抚摸着儿子墓碑痛哭,令看者伤心痛苦的照片和视频。后来被网友配上了题为《妈妈,我等了你20年!》的诗,从而揭开了参战老兵和烈属生活状况的面纱,呈现在网络之中。不仅让社会知道了在我们国家中还有这么一个可亲可敬的英雄群体,也引起了党和国家高层的高度重视,在2007年把生活困难的两参老兵纳入国家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抚恤优待。
国家有了政策并有了法律规定,但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只是把中央财政拨款下发到被认定身份的两参老兵手中,却没有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之规定。于是,两参老兵到各级地方政府、国家各相关部门,直至中央军委的上访诉求次数一年多过一年,规模一次比一次大。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又有一部分两参老兵因此蒙冤入狱。但是,镇压、入狱并不能吓倒、阻止这些曾经为国而战不怕流血牺牲,曾经冒着核辐射危险参加核试验的两参老兵上访诉求。
以来,各地两参老兵集体到各级地方政府上访诉求的情况,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愈演愈烈。从2月到8月,全国性大规模到北京上访诉求的情况就发生了三次,可以说比往年都多。8月11日的第三次,因各地方的阻止到京人数不多,甚至还拘捕了部分各地的进京代表,湖南岳阳的刘兴耀就是其中的一个。据说,警方在给刘兴耀找犯罪证据,要定他的罪,把他收监以达到杀鸡儆猴,不再有两参老兵集体到北京上访诉求的结局。如果刘兴耀这次真的被定罪入狱,会不会达到某些人想要的结局呢?我想,是不会的。我认为,判了刘兴耀,还会有罗兴耀、马兴耀站出来。这不是我空口说瞎话,而是我多年调查得出来的预判。
2012年4月,广东省3000多名参战老兵到广西靖西烈士陵园举行公祭活动时,有战友介绍我采访了两位湛江市被多次关押、入狱的战友。我问他们:为何被关押、入狱?他们说:因为带领战友去上访。我问他们:那以后还敢不敢带领战友上访?他们坚定地答:打仗时死不怕,命都是捡回来的了,跟死去的战友相比,已经多活了几十年,还有什么可怕的?我们上访是在争取法律规定给我们的权益,只要一天没有实现,我们就会上访不止。
同年8月,广东发生了震惊全国的“8.23”事件,有多名参战老兵代表以莫须有罪名定罪入狱。但这些蒙冤入狱的代表出来后,并没有因此而消沉离开两参老兵群体,而是更加激发了他们的斗志,要与那些把法律当成自家工具的贪官污吏抗争到底。
参战老兵向政府争取权益的事,不仅中国大陆有,美国和中国台湾都曾有过,都是以老兵们争取到权益而告终。
90年前的1924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案,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老兵们每人有一笔退役金,大约平均每人1000美元。但议员们因考虑到预算成本,规定“荣民奖金券”要到1945年才能兑换。但在1930年代初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使这些退伍老兵生活极为困苦,许多人一文不名、家庭破落、生活毫无保障。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他们要求提前领取退役金,前陆军士官WALTER WATERS便号召各地老兵集合起来,并发起了一场向华盛顿进军的请愿运动。但当时的胡佛总统,派兵镇压,结果演变成为“美国镇压老兵事件”,也导致胡佛连任总统失败。
1934 年6月,继任总统罗斯福让老兵拿到了第一笔战争奖金。罗斯福总统还在1944年6月22日签署生效的美国军人权益法案,是美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对美国退伍军人提供补贴最优厚的一项法案。根据这项法案,军人在退役后可以得到丰厚的报酬,从而促使几百万退伍军人成为中产阶级,使美国受过教育的中产阶级人数大大增加,在经济上,政治上和社会上,改变了美国的社会结构,导致美国社会更加稳定。
不仅如此,美国国会还立法规定每年11月11日为退伍军人节。这是美国全国性节日(全国放假),以向历次战争的退伍军人表示敬意。
美国老兵通过流血事件争取到了权益,最后还立法保护,可以说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台湾老兵同样因生活贫困潦倒,而走向维权之路,包围了台湾的行政院,其过程和结果却没有像美国一样发生流血事件,而是令人感动和感到温暖!
据《文史参考》2010第21期介绍,台湾亲民党主席宋楚瑜跟蒋经国作秘书十余年,他回忆当年蒋经国解决“老兵闹事问题”这样说:
因为军中待遇不高,早期坚持提早退伍、自谋生活者,只能领取一次少得可怜的退伍金,后来很多不是经商失败、就是找不到像样的工作,生活不好还得政府补助,于是有一批自谋生活的老兵,因为退役官兵的生活补助多年没有调整,跟物价上涨相比实在太低,于是包围了行政院“闹了三天”,俞国华院长只能从后门进出上班。我衔经国先生之命,半夜十时走到他们扎营地去沟通,转达经国先生的话:“我有饭吃,老兵就有饭吃;如果只有一口饭吃,我也会先给老兵们吃。”结果老兵们潸然泪下,开始撤退,一个不留。一早,这边经国先生也撤了“退辅会”主委的职务,并调整了老兵的生活补助金额。
如果这还不能令人信服台湾老兵地位高的话,那么军魂网会员、参战老兵“芥菜种”撰文讲述他老舅仙逝后的待遇,就不由你不信服了。据“芥菜种”文中介绍,他老舅是大陆解放前被抓丁去了台湾,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老兵,8月20日仙逝,享年91岁。台湾*马英九等为这位老兵送了挽联表示哀悼。
美国的“老兵事件”,导致胡佛连任总统失败,老兵争取到了权益。中国台湾的“老兵事件”,导致“退辅会”主委被撤,老兵争取到了权益。而我们大陆的“老兵事件”一波又一波,却不见有哪级地方党、政官员或民政部领导因此被追究渎职责任,反而是一批批老兵代表因此而蒙冤入狱。造成了两参老兵上访者、入狱者前仆后继,而地方党、政官员、民政部领导不用追责的极不正常现象。
从全国各地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造成这极不正常现象的根源在于民政部,没有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规定衔接。
两参老兵身份认定前的2005年6月,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文件民发[2005]84号,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中“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解释的通知中是这样解释的:
……
确定“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应以当地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这两项货币性指标为基础,适当考虑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以及就业、教育、卫生等社会福利因素确定。
……
“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由各地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资料测算,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整个解释就没有说清楚应该怎样计算出各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具体数据,各级地方政府更加不敢公布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具体数据。各地民政就以民政部的解释没有可操作性,涉军问题地方不敢越雷池半步为由一直在推拖,就是不予解决,致使问题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推给了国务院和中央军委。
例如,深圳市两参老兵从2010年开始就多次要求民政局公开深圳市平均生活水平的具体数据,但民政局不敢公开。深圳市民政局领导也多次说,不是他们不想提高两参老兵的生活水平,而是民政部的解释没有可操作性,又不能越雷池半步。
后来,还是罗湖区民政局开创性的用公益性岗位来帮助两参老兵提高生活水平,并在全市推广,化解了两参老兵和政府之间有可能愈演愈烈的矛盾。这本是好事来的,是值得推广的经验,但民政局领导既怕省民政厅责怪,又怕国家民政部批评,要求两参老兵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了,千万不要进行宣传,以免给他们带来麻烦。
当然,比深圳做得好的地方有不少,他们都是想尽千方百计让两参老兵的生活水平向平均生活水平靠拢,比如安排公益性工作岗位后,还可以吃低保,有的还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住房补贴等。但那些地方的领导都跟深圳领导的心态一样,都怕出名后给自己带来麻烦,出台政策也不敢形成文件,要求两参老兵心知肚明就行,不要宣传。
由于民政部领导没有把两参老兵的优抚工作,从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去考虑,而是当成一般的社会救济来看待,两参老兵优抚工作做得好的经验又不去推广,让想学者没有榜样,不知该如何去解决。因此,两参老兵为争取权益上访的事件就越来越多,给党和国家及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综上所说,要想解决两参老兵上访诉求的问题,首先要想办法追究民政官员的渎职责任才是真正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