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买房政策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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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限购新政“升级”,规定外地人限购1套,本地非单身2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天津限购升级,3月31日晚间,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另外,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同日,天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另外,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密集调控

“限卖”为楼市调控新动向 整顿并关停违规中介为调控重点

据央视报道,值得关注的是,最新的这一波楼市调控出现了一个新动向:限卖,主要是针对新购房者买房后的限卖措施。比如广州和青岛,新购买的住房需要在取得不动产证两年后才能转让或交易。以前,各地对于销售的限制主要是从税费上进行调控,比如不满两年的新购房出售时税费会比较高。但现在,已经直接采取了限卖措施,这是一个新动向,有利于遏制频繁交易炒作。

青岛市国土房管局30日发布通知,青岛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通知还强调,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这已是青岛市在今年3月15日后,再次发布的楼市调控政策。

除了限卖这一新动向之外,这两天反馈出来的调控措施还有一个明显变化,就是将整顿并关停违规中介作为调控重点。住建部早前表示,加强二手房市场管理是调控当务之急,各地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尽快稳定二手房市场。对于市场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特别强调必须严厉打击,出头必打。

对于近期的楼市调控趋势,业内人士则表示,不管是限购政策调整,还是规范房企中介的买卖行为,目的都是让房地产市场逐步回归理性。

持有一套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居民暂停再次购买

根据天津昨晚颁布的实施意见,4月1日起,对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除采取区域性住房限购外,实施意见还从深化差别化住房信贷、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上市管理、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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